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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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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门锁了,麻烦你找人把门开一下。”

    许蕴声音不疾不徐,在里头这俩人听来倒有些故意的成分。

    里头两人屏息。

    就听服务员说:“许参谋,我去找人看看,楼下还有洗手间空着,我先带您过去。”

    许蕴等了会儿,挥手,“不用了。”

    她走时又回头扫了两眼。

    南初神志恢复,一把推开眼前的男人,林陆骁低低笑了下,扣住她的手腕:“闹什么脾气?”

    “吃醋。”倒是直白。

    林陆骁单手握住她俩手的手腕,低笑着在她唇上啄了下,“天地良心,我一根毛都没让她碰着。”

    南初望着他幽深的瞳仁,真诚如许,轮廓硬朗,却又带着一丝坏笑,她忽然想起十六那年,刚认识他时,他眉眼冷淡,桀骜,张扬,那时少年气息重,身材也不如现在结实。

    岁月把他打磨成了钢铁,牢牢吸引着她这块小磁铁。

    南初一垫脚,仰着脸扑上去,狠狠在他唇上咬了一口,恶声恶气警告道:“谁也不许碰,谁碰我剁谁。”

    林陆骁眼神愈黑,含着她的唇重重咬下去,里头有光,仿佛要将她吸进去。

    唇齿交缠间,就听见他低低的声音里还藏着笑意:“千万别手下留情。”

    又是一顿纠缠,两人整理好出去,刚好见服务员带着人来撬锁,一脸懵逼。

    “林队长,这门?”

    林陆骁嗯一声,“我打开的,怎么了?”

    南初配合地看了他一眼,说道:“我刚被锁里头了,是林队长帮我打开的。”

    服务员搔掻脑袋,“林队长厉害啊。”

    林陆骁插兜站着,谦虚道:“客气。”

    南初挥手,眉眼一勾,嘴角微扬:“消防员叔叔,再见喽!”

    小姑娘说完就踩着高跟往外走,旗袍的下摆一晃晃,偶尔可见细白匀称的长腿,林陆骁望着她的背影,低头哼笑一声,死丫头片子。

    一颦一笑,把一旁的服务员小妹给撩得脸红心跳。

    直到林陆骁回自个儿包间了,俩小妹还围着卫生间门口谈论,

    “好帅。”

    “不知道为什么,我可能上了年纪了,莫名觉得这种男人man炸,你想想啊,肌肉,脸帅,笑起来也好帅,消防应该啥都会点,体力又好,早上要是还能帮你做好早饭,连同腹肌端到你面前……”

    小妹捂着脸,面红耳赤,那画面,光想想都要炸。

    ……

    那顿饭吃完,南初歇了好长一阵,除了中间几个平面,剩下的工作就光琢磨剧本等待贺正平的电影开机。

    期间,蒋格约过她几次。

    围追堵截都用过。

    南初一个眼神都没给他,蒋二少的脾气秉性又上来了,自己怎么算也帮了她好大一忙,这丫头不知道感恩,还这么不待见自己?他有点生气,可也没办法,人姑娘不理他。

    就算开着他那千万的豪车去片场门口堵她,南初也毫无反应,转身就上了自己那辆几十万的保姆车。

    够冷艳,他喜欢。

    跟外面的妖艳贱货不一样,这个更妖艳。

    男人一旦被激起某种征服欲,是很难消下去的,就算这阵消停了,等闲下来,再想到那女人,满心缱绻,惆怅不已,心痒难耐。

    蒋格在情、事上经验丰富,且花样百出。

    但他最不喜欢强迫别人,这种事情,两情相悦,女人骚|起来,才有意思。

    不然跟个死鱼一样,干起来多没劲。

    原本对南初欲、望只是来自米兰酒吧那一晚的惊艳,但看她穿了旗袍之后,蒋格心里有多了一个小九九——一定要她穿着旗袍干她一次。

    向来阅女无数,骨相,肌肤,南初都是上乘,就是不知道这下面是否九曲回廊让人□□。

    越这么想,越勾起蒋格心里那股子欲、念,恨不得此刻就把人拖过来给办了,但打小,老爷子就说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是女人大都离不开名牌名车,但经过上次事件,蒋格醒悟一点,南初跟以前那些网红不一样——她有钱。

    于是,俗套路走不通,蒋格改走心,这姑娘从小没爹,娘亲不养,这几年一直遭受网络暴力,应该挺缺乏安全感。

    蒋格犯难了。

    他字典里根本没有安全感这仨字。

    一旁百科助理见他愁眉苦脸那样儿,给他出了一计谋。

    “要不,我找人打劫她,您就关键时刻冲出去英雄救美,说不定人忽然就感动以身相许了。”

    好主意。

    ……

    蒋格在连续送了五天的花之后,弄得八卦报道、满城风雨,忽然就消身匿迹了。

    连西顾都诧异,“这些大少爷就喜欢把别人的生活弄的乱七八糟,然后自己就消失了。”

    这口气略带抱怨,另:感同身受。

    南初冲小姑娘招招手,把人拉倒自己对面前,嘴里叼着根烟,一扬下巴指指对面的沙发:“坐。”

    西顾红红脸,“怎么了?”

    南初一挑眉,“说说你跟韩北尧的事儿。”

    西顾一愣,耳根都红了,怎么忽然问起这个,“没没……没……事。”

    南初:“没事儿你就结巴上了?紧张呢?韩北尧有什么值得你紧张的?”

    西顾自己也很奇怪啊,从小都没这毛病,只要一碰上那大少爷就结巴上了,每回在他面前话都说不清楚,还惹人一顿嘲笑。

    南初捏捏她精巧的耳垂,低声问:“喜欢上了?”

    西顾一着急,“才……没有。”

    南初意味深长地望着她,不说话,那眼神,淡淡地,仿佛要将她看透。

    西顾败下阵来,憋着一口气,才小声说:“好吧,我告诉你,不过你帮我保守秘密。”

    这些事儿,女生们其实都心照不宣。

    西顾低低头,埋着脑袋,有点不敢看南初,“他那天亲了我,然后我就觉得自己应该挺喜欢他的,不讨厌他的吻,就是……”

    “怎么了?”

    “就是他这阵又不理我,好像亲完之后他忽然醒了,那种感觉,他们这些大少爷,都喜欢把人弄得一团乱,然后自己就跑了。”西顾越说越气,眼里都蓄了水光,“不理就不理呗,谁稀罕呐。”

    南初把烟掐了,双手撑在沙发上,仰头一笑,“我看你稀罕的很啊。”

    西顾:“你答应我,别说出去。”

    南初坐直,手环在胸前,“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她顿了下,咬咬唇,红唇娇艳,“我有男人了。”

    这话说的。

    西顾一个没坐稳,差点儿滑下去,“你谈恋爱了?公司允许吗?宗哥知道吗?”

    南初一摊手,得了,又一个地下恋情。

    西顾一转脑,忽然想起消失的蒋格,“不会是蒋二少爷吧?”

    南初哧了声,鼻孔都充斥着不屑:“屁,是一个很有男人味的男人,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

    西顾抽抽嘴,忽然想起她满柜子的避|孕|套,“恭喜啊,你那箱子东西终于能派上用场,不会放着过期了。不过你还是防着点沈光宗,那丫最近暴躁,不知道吃错什么药了。”

    ……

    已是十月初,天气转凉,偶尔几天还是艳阳高照,北浔的秋老虎闷的人发慌,那是干热,燥得很。

    林陆骁值班结束,回宿舍换了便服,最后过楼检查,就见小九儿闷头不乐,拉过一旁的邵一九,“小九儿怎么了?”

    邵一九挥挥手,“好白菜被猪拱了呗。”

    林陆骁往门框上一靠,“什么好白菜?”

    “就南初啊,他女神。”

    林陆骁眉梢一吊,口气变得意味深长起来:“女神?”

    “是啊,听说有个高富帅在疯狂追求南初,架豪车,限量玛莎,车后座一水儿红玫瑰,九百九十九朵,镶金带钻的。”说着,边翻出刚刚小九儿给他看的照片递过去,“喏,就这,天天接送,我要是女人我就嫁了。”

    林陆骁斜瞥他一眼,挥手挡开眼前的手机,眉眼微一上挑,揶揄道:“那你也忒便宜了。”

    邵一九不服,“那要换你,你咋追?”

    咋追?

    林陆骁:“我还用追?”

    这话说的忒欠扁,把宿舍里几个单身男青年气吐血,但人说的这话都是事实,也有资本,林队长入队以来虽然从没说过,但凭着几个领导的态度,也都知道他不简单,可他平日里也没那些乱七八糟的架子跟纨绔子弟的坏习惯。

    有啥说啥,开心时跟你逗逗闷子,不开心时沉默抽烟,骨子里侠义大气,偶尔有点小坏和野性。

    训练时严肃正经,那紧蹙的眉头令人生畏,私底下吊儿郎当有的没的跟你扯两句,大家也都拿他当兄弟,有敬意却也真诚。

    追女孩这事儿,林陆骁还真没经验,从小到大都没这习惯。

    真喜欢上一女孩了,他也做不来蒋格花里胡哨的那些事,送花在他看来,对南初来说都太俗气。

    ……

    清晨,天蒙蒙亮,鱼肚白翻着边儿,雾重,看不太清路。

    公寓楼下,清白的浓雾底下站在一人,林陆骁一身黑衣,带着鸭舌帽,衬的整个人干脆利落,黑色很适合他,把他身体线条勾勒流畅,斜斜地倚着车门等。

    南初从楼下蹦下来,一个箭步扑进林陆骁怀里,甜甜地叫他:“队长!”

    小姑娘一身简装,黑色帽衫和白色铅笔长裤,一双腿笔直又细长,戴着口罩。

    林陆骁低头看了眼时间,四点三十。

    刚好。

    清晨的浓雾仿佛是一层天然屏障,林陆骁顺势一只手搂住她,一只手把她帽衫后头的连帽给拉起来,罩住脑袋,揉了揉:“穿这点儿不冷?”

    南初把衣服掀起来,把他手扯过去,摸了摸里头的料子,“毛的。”

    林陆骁顺势手钻进去,在她胸上摸了一记,“嗯,蕾丝的。”

    “……”

    南初瞪他,“你真|色。”

    林陆骁打开车门,把她塞进去,手撑着车门,懒洋洋地:“嗯,早说了我不是什么君子。后悔了?”

    南初一脚跨出去,要扑上去亲他:“我就喜欢你这样儿的。”

    被人一脑袋摁回去,一本正经:“注意点儿影响。”

    “装。”

    南初骂。

    ……

    南初后来回想,她之后做过一档综艺采访,主持人问她,跟男朋友做过最浪漫的事儿是什么时,永远想起的都是那天林陆骁的表情,那骨子里的热血跟坚定,就跟刻进她心里似的,她想她这辈子是忘不了这个男人了。

    林陆骁真就带她去看升国旗。

    清晨的广场挤满了人,每天来看升国旗的人其实不少,仪仗队迈着整齐的步伐将国旗送到升旗手的手中。

    南初虽然生长在这儿,但从来没来过,也没想过要来。

    林陆骁倒显得比较从容,仿佛来过多次,轻而易举的找到一个桥头高台的位置,把她抱上去。

    那地方视野最好。

    升旗手打开国旗,那鲜红的旗布迎风飞扬,国歌骤然响起,一下就仿佛被人击中了内心,胸腔微热。

    南初下意识看了眼身旁的男人。

    而他满眼虔诚,严肃认真,收起了往日吊耳郎当时的松垮,身板打得笔直,就跟棵迎风挺立的青松,让人不忍打扰。

    国旗升至顶端,旗手收了线,仪仗队迈正步离开。

    林陆骁忽说:“我以前经常来这儿。”

    南初拉下帽檐,侧耳听。

    林陆骁低头看她一眼,“人在迷茫的时候,总要找点信仰。”

    “你也会迷茫?”

    “当然,我又不是神仙,小时候怀疑父亲更偏爱弟弟的时候,那时候大冬天,天将将亮,我就骑着自行车从城西骑到这儿,看一眼国旗,心定了些,长大了发觉很多事不是我们小时候想的那么简单,就来这儿找找信仰,看一眼国旗,不倒,信念就更深了,高考前,也来过一趟,上军校对我来说也是个信仰,人这一生,其实就靠信仰活着。”

    南初抱住他:“你还挺多愁善感。”

    林陆骁轻笑,把姑娘从怀里拖出来,把她口罩往上挪了挪,遮住鼻子,就露出一双黑亮的眼睛,“蒋格为你做的那些事儿,我真挺不屑。”

    南初心里乐滋滋,“这是吃醋了?”

    林陆骁低头看她,极其轻蔑地用鼻腔哼出一声,“他至于?”

    “我不喜欢他。”

    林陆骁轻嗯一声,“我知道,你喜欢我。”

    南初在他胸膛上拧了一记,别的都好,就恨这男人一副什么都了然于心的样子。

    林陆骁吃疼,抽一口气,不闹了,双手捏着她的肩膀,把人拎正,收起了平日的痞气,难得正经。

    “蒋格那些,我不会,也不屑,都是花腔,我能给你的是我的承诺,一个军人的承诺,在国旗下,无论任何情况,绝不背叛,不抛弃,不放弃你。”

    刚入伍那年,他也曾举着手在这儿宣誓,誓词还历历在目——

    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

    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背叛军队。

    国旗是他的信仰。

    一个军人的承诺。

    无关乎其他任何,只是他想给南初的。

    没有别人,就这个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