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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爱情本是一场华丽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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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意中,从网上看到一句话写得真好……

    ‘那时的我们沒有手机,沒有电话,沒有短信,我想你了就翻过几座大山,越过几条河,去看你’。

    多么朴实无华的一句话,这不正是我和景琳恋爱期间的真实写照吗。

    景家寨,自古就是盛产美女的传奇地方,那些被赐予大山的风华和灵气的女人也就是最珍贵的资源。这一世外桃源滋养孕育奇女子就像上天寄养在这里的仙女,个个冰肌玉骨,飘着仙气。这些个仿佛与世隔绝的如离魂倩女的女子通常是可遇不可求。与她们谈次恋爱又谈何容易,能娶上其中一位更是难上加难,甚于难上青天,因为,她们成年之后大都嫁给名门大户,富商大贾,能落入寒门的少之又少。

    景家寨,有两样东西东西最出名,一个是美女,另一种,就是那里的樱桃,山杏,鸭梨,这些水果就是他们村家家户户富足的根本,我们那里的万元户就是从他们这个村发声出名的。

    那是个樱桃熟透的季节,丰盛的果实透着殷红就好像景琳的香唇,景琳站在樱桃树林里就像是上天恩赐与我的樱桃仙子,那艳阳的天,那红火的果实,那热情的俩人,清风袭过,景琳长发飞舞,风息缕缕长发垂下腰间。就像我俩儿时有过的青梅竹马的誓言约定,嗨,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否。不辜负青春年少,自愿陪你天涯海角。

    遥望层层大山外的遇狼岭,那夜恐怖死亡的气息早已消散弥了,那是见证我们相爱的地方,那冰冷的巨石,那般无情的恶狼,那些沒有气息的青木草笈,那深山里的涓涓溪流,都是我俩的见证人,那份至死不离不弃,这份爱从开始就已经写下至死不渝的篇章,而我,就要致死守护。

    此时的我和景琳正躲藏在樱桃层林的深处,生怕被人瞧见,惊了我们这一对鸳鸯,我俩就那样的静静的依偎在一颗樱桃树下,她的侧脸轻轻的搭在我的肩上,纤细的手指在我手里抓來抓去,我轻声问她:

    “琳琳,你喜欢我吗。”

    “喜欢啊,都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干嘛还要问这些,你是有多贪心啊。”

    “沒有,我只是觉得自己幸福死了,我不知道自己是踩了什么狗屎运能遇到你”

    “什么,你能遇到我,居然是踩了狗屎运,我到底是多么不被人稀罕。”

    “你瞧,我这张破嘴,本來是件好事的被我讲成这样。掌嘴”

    景琳抬起头抓起手在我嘴巴上轻轻的捏了几下,却禁不住自己带着少女般的娇羞羞红了脸。

    以前的时候,我完全沒有发现,现在却见了真章,景琳只要看见我,说不上三句话就会脸红,不敢看我,她那异常皙白的皮肤只要一上了红晕,她整个人便美的无可救药。

    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把她轻轻拥入怀中,站在这大山深处,看山雾缭绕,乱云飞度,侧耳听风吟。这就是我人生中的最绝妙。

    你侬我侬,相依相偎,这大山环抱间就是我和景琳最美的乐园,这里青山碧水,高山飞瀑,野花丛生,更有人面桃花相映红!更有我们这对痴情男女。

    这一段日子,只要景琳见了我,要么依偎在我怀里,要么伏在我的后背,要么把侧脸搭在我的肩上,我从沒想过她那么的喜欢粘着我,就像一场华而不实的美梦。我内心千万次的祈祷这场美梦永远沒有梦醒时分,就让我沉浸在这一场华丽的美梦之中永远不要醒來。

    每一天的翻山越岭,越过大河的相见,我只要像人猿泰山似的一声嚎叫,景琳就会出现,每一次分离,却是那么的依依不舍,生怕找不出明天相见的理由。

    每次见景琳之前我都会用野花编织一支花环,见了面便送她,每次景琳都会满心欢喜的戴上头上便是蜂飞蝶引,那青山碧水的映衬,那花草树木的衬托,那乱云飞渡的点缀,她便更显得楚楚动人,阿娜多姿又盈盈袅袅,这绝对就是我今生那位不世出的美人。

    恋爱了这一段时日,我还发现了景琳一个小小的爱好,那就是,她不喜欢吃熟透的樱桃,只喜欢吃那还未熟透青涩的杏子,每次,我陪她都会倒掉几只牙,而她却吃得有滋有味,好不香甜,我真想不到她还有这口味,也许吧,美女就是这样,就像她能喜欢上我这个奇葩一样。只是我俩的恋情还沒有公开,一旦公开,绝对是惊世骇俗的,谁也想不到,如此美丽脱俗,清雅淡芳,一笑倾城的景琳会喜欢上我这个要家庭沒家庭要长相沒长相的穷小子,而且还是个阴阳先生,全天下的人一定会认为她疯了,疯绝了。她的父母也一定会像清玉的父母那样以死相逼的。

    很多时候,我都不敢去想这些,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配不上景琳,她虽不是大家闺秀,倾国倾城,却是这大山深处艳绝群芳的女子,到最后,她真能嫁于我为妻吗。我时候我就在想,我不放手,就能改变这一切吗。家庭贫苦,家族名声在外却不好,我不能说自己一无是处,也绝不敢轻言优秀。

    只有我第一次对景琳的深情告白时刻在心间回荡,‘景琳,你听着,我喜欢你,我邵二蛋就是要和你在一起,我绝不允许我用命换回來的女人跟了别的男人,我不同意我不放心。也不甘心。我会担心你过得好不好,会不会受欺负,今天吃不吃的好,饿了会不会有人给你做饭,晚上会不会做恶梦,睡不睡的好,遇到,危险了,会有人像我这样拿命來保护你吗。’

    ‘景琳,我今天就是要你同意和我在一起,不然我就会像疯狗一样的缠着你,直到你同意为止’

    景琳想得完全沒有那么多,也沒有那么远,她说,只要简简单单在一起就好,时机成熟了就到我见她的父母,请求老人成全我们。

    “如果,你的父母极力反对呢。”我问她。她却说,有时候,我也想过,有天我和别人在一起了,嫁给了别人,我想我一定沒有办法忘记你。我想这人间再沒有那个男人会用生命保护我能活下來而选择自己死去,这得是份多大的爱,孰重孰轻,我自己明了,所以,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选择离去,离开你。相信我,我是家里的长女,父母一向最听我的。

    景琳的这一番肺腑之言,我感动是热泪盈眶,也许有时候,是我的自卑心里吧,越是拥有的东西越是害怕失去,也许是景琳出现之前的那一段段经历吧,从王清玉,李枝花再到朱莺莺,一次次相遇,一次次分离,一句句海誓山盟,最后都如花火般破灭。今生得遇景琳,纵然粉身碎骨,我心以死,最不能舍弃景琳,丢了景琳,失去的便是整个天下。当有天这天下都不再有我的容身之处,那活着便失去了意义,因为,爱她,我便不能失去。

    春末夏至,直到度过这一通热夏,我和景琳卿卿我我,不羡鸳鸯不羡仙,这一片世外桃源,无尘世纷扰,无忧无虑,不卑不亢,尽情相爱,有你有我,爱刚刚好。

    我俩太年轻太相爱,沒有三年之约,七年之痒,十年之痛,我贪心要得是一辈子,贴心守护在一起,我邵二蛋,景琳,永不分离,终有一天,我会娶你为妻,让你逃也逃不掉。

    相处一段时间之后,我对景琳有了更深的了解,景琳的父亲,我未來的老丈人是个樱桃贩子,从果农与水果商中间赚取差价,每年都赚得盆满钵满的,我未來的老岳母是个小学教师,景琳给我讲到这里的时候,我心想,也许是命中注定吧,我这辈子一定会有个做老师的丈母娘,就像我的第一任女友,王清玉,她母亲,王英华老师就是中学老师,反正我这辈子是躲不开了。

    景琳还说自己的漂亮完全是遗传了妈妈的基因,她还说自己还有个更漂亮的妹妹,叫景心,而且学习异常的好,现在上初中是她们全镇第一名,以后是有大出息的人。

    我心想景琳这家境也够殷实的,不是我家可以攀比的,最后,景琳介绍说,她有个姑姑,是她们全镇第一个上大学,现在在某市一家法院里任副院长,而,景琳上警校学习法医专业就是她的姑姑一手安排的,说法医专业冷门,很少有人学,只要景琳能学好,在利用她姑姑的关系人脉让景琳当个法医方面的部门领导绝对是易如反掌的,前途无可限量,可现在景琳从法医专业都毕业多半年了,还沒有安排工作,有时候我都怀疑她姑姑是不是脑子秀逗了,她居然让自己如此漂亮的侄女去学法医,有病似的。给弄个警察当当也可以啊。这个亲姑当得也真够可以。

    听景琳字里行间对她这位姑姑倒是挺敬畏的,不过,我却告诉景琳说,我虽不富有,但我不允许你以后再从事法医这个行业,整天的对死人动刀多晦气,以我的能力足够养你,我不允许,你那么拼的,以后你就在家老实呆着,看好孩子,那也不许去。

    景琳听了脸上一阵绯红,她羞涩的拍打我几下说,‘我不做了就是,反正我也不喜欢做,以后不要乱讲了,谁说得要给你生孩子啊,我自己还是个孩子呢“景琳说完这话,更是羞涩的低下头,不敢再看我。

    “你说,你是孩子,那么就让我來疼你,疼你一辈子好不好,再说了,生孩子也不是你一个人能决定的,到时候我生了你帮我养就是了”

    “喂,你是女人啊,你会生孩子啊。真是笑话。”

    “哎,我有女人啊,她就是你啊,你给我生啊”

    “谁要给你生宝宝啊,越说越离谱了”景琳装作生气的样子不再理我,看着她这娇羞的模样,情到深处,情不自已,我终于按耐不住内心热血沸腾的一下子把景琳扑倒在地,疯狂的亲吻她,她娇嗔着配合,这绿油油的草地就像一潭湖水,我和景琳就像一对戏水的鸳鸯在清澈的湖水里游來游去,那湖光山色,倾世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