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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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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去深情才得入门这一点, 《忘情天书》原本就是一门十分苛刻的武学。

    虽然天书才只有十五式,但不同与一般武功重视内功与招式,它的深奥处在于注重境界、感觉、情态、气势。想要学习《忘情天书》必须通晓琴棋书画、诗歌乐理、天文地理, 外加需要极高的武学天赋才能学会。

    因此,几百年以来的有史记载中,仅有萧秋水一人学会了此中武学, 以而到达了修心通神调动天地力量,功成圆满者以翻云覆雨的地步。

    乐远岑已经研读过原身所留的秘籍, 不怪《忘情天书》的入门之难,因为它需要的本就是一个全才才能去学习。

    比如说‘地势’是运用了奇门遁甲之术, 在敌人毫无察觉中缩地成尺、挪移换物,这先要精通天文地理之学。再如‘师教’则是类似于易容之术, 完全模拟敌人的姿态令人难分真假, 这就要有着极为敏锐的观察能力。更如‘亲思’则是摄魂一类的武功,可以制造出敌方内心的弱点以而让敌人陷入对往事的追忆, 使得其停止攻击, 但这就需要本人极高的定力。

    这些还不是天书中的攻击性招式。

    一如‘君王’是可用宛如帝王之威使得敌手折服, 又如‘日明’不管受伤多重都可以汲取天地之力恢复, 出招则让敌方瞬间眼盲不可视物,只觉有烈阳出现在眼前。

    更有利用天地万物的一切, 诸如风流、云翳、月映、火延、土掩、水逝、金断、木顽等等, 将世间的一石一物、片杉片瓦都为人所用。

    其中, 最强的一招则是天意, 天意不可违背, 当借用了天地的力量去攻击敌方,那么对手如何不束手就擒。

    如此武学,已经脱离了武道,而直问天道。

    难怪从古至今只有一人大成圆满,是因为它对于人的资质要求太高,已然超过了万中挑一。

    原身在因缘际会下得到了这门武学,她也着实有着非凡的毅力,可惜此门武学仅有毅力是不够的。有的事情说来可笑,有时再多的努力真的敌不过天赋的重要性。

    乐远岑在研习秘籍之后,就知道原身的走火入魔不仅是因为她尚不懂情,更是因为没有精通琴棋书画、诗歌乐理、天文地理,所以原身领悟不了天书的深意。

    对于原身而言的练功困境,对于乐远岑却并不存在。

    在无侠镇的半年里,乐远岑养好了此身的伤势,更对《忘情天书》小有所成。

    她在修行中觉得《忘情天书》并非是让人无情,否则直接叫无情天书不就行了。忘情一种至高的境界,是不为感情所拘泥的境界。

    两者看似差之毫厘,而在注重意念的武学里,就会谬以千里。

    在反复阅读了有关六扇门内门的秘史后,乐远岑得出了如此推论。

    原身之所以做捕快又是练习如此武功,就是因为无意中得到了几箱子的秘史。

    其中提到了宋朝末年,由诸葛神侯执掌六扇门以及其座下四位徒弟的一段风云往事,包括了那些江湖与朝堂、本国与外敌的复杂斗争。

    在几百年过后,过往的门派与高手都化作烟尘,也早就在时光里已经断了传承,就像是六扇门也不复高手如云。

    不谈那些如烟往事,就说得以天书大成的萧秋水。

    记载中很明确的写到,最后萧秋水携手妻子同归,两人成为了江湖的一代传奇。

    萧秋水神功大成后,如果是无情则会抛妻而去,但两人成为神仙眷侣,那就是验证了此功不是无情而是忘情。

    乐远岑认为天书需以深情入门,至情而忘情,这个境界就应和了秘籍中提到忘记己身,就能将意志融入天地万物,以而借用了天地的力量。

    然而,这不是神功的圆满之境,因为它尚有一个极大的破绽,如果敌手本就是融入于天地之间,那么要如何对其发动攻击?那时,应该要从忘情再入高情的境界,彼时彼刻,不再仅是融入天地,更是能驾驭天地之力。所以说,忘情天书要如何忘,是颇为有趣的一个挑战。

    当然,这仅是乐远岑依据她的武学经历与经验做出的推论,想要验证究竟是否正确,需要要一步步地走下去才知道。

    眼下,还是一起吃年夜饭更重要。

    毕竟,对于归舟客栈里的人来说,团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乐远岑并没让铁师傅一个人在厨房忙碌,她也一起去了后厨帮忙。在夕阳下山的时候,一桌好菜与几坛好酒都摆上了桌。

    陆小凤为五人满上了酒,他还是头一回在西陲之地过年,“我先敬大家一杯,愿新年里诸位都能万事如意。这么说似乎太虚了,那不如就是好吃好喝好玩地过每一天。”

    好吃、好喝、好玩,这三样却是边境小镇最缺乏的东西。

    “希望借陆兄吉言。”乐远岑拿起了酒碗,也干了这碗酒。她在看到陆小凤的时候,就知道窝在无侠镇的平凡日子就要一去不回头了。

    其余三人也都干了一碗酒。

    一碗酒下肚,配以口味不错的热菜,酒越喝越多,气氛也就有随意了。

    陆小凤说出了来到无侠镇的经过,他有些直接地说到,“乐捕头,我想要借你的佩刀几日,不知有没有商量的可能?”

    这句话问得确实有些直接。

    如此疑问,陆小凤就不会去问他的一位朋友。比起陆小凤在江湖上的尚未有名,他的那位朋友已经出名了,西门吹雪绝不可能把手里的剑借给谁。

    不过,乐远岑并不看重一把刀,她听了陆小凤的赌约之语,而在很多时候她乐得做个与人为善的人。“这刀就是朝廷统一的配刀,不是什么名贵的兵器,你想要借就拿走,只是要付些押金。你若是弄丢了刀,这钱我得赔给知县,你总不能让我自掏腰包。”

    “乐捕头,你真是一个和善的人。押金是当然应该给。”陆小凤这样说着却有些失落,可能是因为刀来的太容易了。

    相较而言,他还认识另一位捕头,是有天下第一神捕之称的金九龄。吃穿用度颇为讲究的金九龄就没有那么好说话,通常会有些喜欢卖关子。“我有个小问题,乐捕头怎么会是归舟客栈的老板呢?”

    “因为捕头的薪水太少了。”风四娘笑着回答了这个问题,“一般的捕快可不是官员,只是衙役而已,如果不鱼肉百姓,那么还真没几个钱。这和六扇门的捕快是不一样的。你也看到了无侠镇没有太多的旅人来往,老板盘下了客栈,也就是赚些酒菜钱。”

    陆小凤以前没太在意这些,江湖中人本也就不太在意这些朝廷规矩。

    其实,他更好奇的是客栈里四人的身份,“那么,风掌柜这般明媚动人,也是为了赚些酒菜钱留在了无侠镇吗?”

    “我已经喝过最烈的酒,骑过最快的马,爬过最高的山,吃过最辣的菜,那在哪里呆着不是呆着?”

    风四娘笑着又喝了一碗酒,她没说的是她玩过了最锋利的兵器,爱过了最不可能爱她的人。在一年前,萧十一郎与逍遥侯对决之后就消失了。即便萧十一郎不消失,他们也已经没有可能,因为他已经心里住了沈碧君。

    “何况,老板对我们都不错,我为什么不呆在无侠镇?陆小弟,你还太年轻了,再过一二十年,你也会觉得留下来没有什么不好的。

    当然了,现在也能给你一个多住几日的理由。常言道秀色可餐,你说看着老板的脸,是不是能多下几碗饭?可惜的是老板为了省几个钱,从来都只穿着这一身捕头的衣服,真是暴殄天物了。”

    “我又不是六扇门的捕头,那就不要搞什么特例。”

    乐远岑其实是没几个钱,原身是孤家寡人,只留了够她盘下店面的薪水,好在小镇的开销不多,还能收支平衡。至于重操旧业之类的赚钱大计,那还是等到重回繁华之地再说。

    “而且,既然是秀色可餐,我又不照着镜子吃饭,那当然是把四娘打扮得越美越好。就像我也不曾亏待李二,只不过他太喜欢喝酒了,把自己弄得像是病西施一样。”

    陆小凤闻言,笑着干了一碗酒。

    的确,这个客栈里除了须髯大汉铁师傅之外,其余三人都是美人,包括了眉宇间有些忧郁的账房李二。李二不似一个账房先生,他的头发微微有些卷,更像是一位有故事的翰林院士。

    李二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并不太善于如此玩笑地说话,或者说那些过去让他已经没有年轻玩笑的心。

    “谁还没一些喜好?喝酒也好,木雕也好,可不就是喜好。”

    风四娘觉得那不是李二的喜好,而是他的习惯。

    半年前,铁师傅跟着李二一起来了无侠镇。

    李二揭下了招聘账房先生的告示,顺带铁师傅因为手艺不错也就做了客栈的厨子。

    可是,风四娘知道李二不是账房先生,小李刀飞隐退江湖,但在八.九年前她却是见过远远见过名震江湖的李寻欢。这里面恐怕也逃不过一个情字。

    “我看今夜总要找点事做,别玩你的木雕了。”风四娘想着楼上的一些乐器,“我们不如弹弹琴、吹吹箫,也能更热闹一些。”

    “还是别了,我们可以说一说故事。”

    乐远岑不想听李二弹琴,琴音是人心,李二的琴尽是离人之心。他们都是离人,何必再听如此之曲。

    “既然是在西陲边境,那我先来说一个沙漠里的故事。

    从前,在西域的远方住着一位极美的女人,传言她是貌似天仙下凡,有人就想去一睹芳容,可是从来没有谁见过她的真容,因为见过的人再也没有回来。有人不信邪穿过重重沙漠去寻找天仙所在,结果误入了一座鬼城……”

    **

    此时,有五个人走在了空荡荡的无侠镇里。

    “老大,我觉得这事有些悬。我们手里虽然有着图,可是听说之前去了沙漠鬼城的人都没回来,我们五个人恐怕有些不够用。”

    “三哥,这事就怪那帮马贼,是他们截杀了我们的兄弟。要不然,现在也不会紧缺人手。”

    “行了,不管怎么样先找地方凑活几宿,再准备一些干粮。不过怎么样,我们抢到了图就要去走一遭。这一票如果真的成了,以后也就不用再土里来土里去了。”

    这位老大的话才说完没多久,另一个男人气急败坏地跑到他身边。

    “老大,我看到了那匹马!就是截杀我们兄弟的马贼骑的马,他们蒙了脸,可没给马也蒙脸。”

    “在哪?!”

    “就是前面的那家客栈,里头还有光。马棚里只有一匹马,我估计就是一个马贼在里头,要不我们杀进去,能杀一个也是报仇了。”

    **

    另一头的客栈里,根据石观音的真人真事改编的故事说到了尾声。

    “终是有一位赏金猎人杀了那个囚禁男人的美人,不过传言她死后化作恶鬼徘徊在沙漠里不散,原本的宫殿就成了鬼城。但是很多年以后,人们已经忘记了沙漠往事的真相。

    不知怎么,后来流传出了一张地图,传言里沙漠鬼城藏有宝物。

    一队盗墓贼按图索骥就准备去鬼城了。那时,他们并不知道前方到底有什么等待着他们,也不知道鬼城是否真的有鬼。盗墓贼先来到了西陲边境的小镇,在除夕夜先找了一家客栈借宿,就敲了敲客栈的大门,发出了‘咚、咚、咚’的三下敲门声。”

    乐远岑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

    陆小凤听着觉得有些毛骨悚然,皆因那位故事里的美人对待男人的手段太狠毒了,她真的没有变作恶鬼吗?或者说,沙漠里有没有类似的鬼城?

    正在这个时候,‘咚!咚!咚!’,三下砸门声真的响起了。

    紧接着就是一道凶恶的男声,“快开门,找人!”

    客栈里的五人在之前就听到了街上的脚步声,但没想到这些人竟也是往客栈来了。

    “你们说,他们应该不会是盗墓贼吧?”

    陆小凤打破了一瞬的诡异沉默,外头的人也太会踩点,来得太是时候了。

    然而,哐当一声,门就被踹开了。

    这位老大拿着刀尖指向了陆小凤。他刚才隔着门板听得清清楚楚,这人知道他们是盗墓贼。他们的身份怎么会暴露?只说明此人就是马贼,截杀他们宝物的马贼才知道他们的身份。

    “你知道我们是谁!今天就要了你的命。”

    这位老大又是看着围在一桌边的五个人,他当即改口了,“不对,是要了你们五个人的命。我看出来了,这里是你们的窝点,这就是一间黑店。弟兄们,快一起上——”

    乐远岑看着眼前的一幕,她无奈地揉了揉眉心。是她错了,真的错了。

    为什么不弹琴,非要去胡说八道什么鬼故事。看看,这都是把什么乱七八糟的给招来了。

    李二忍不住失笑了起来,虽然麻烦比想象中来得更快,但这个除夕还是不错的。

    没错,他们四人早就猜到了会有麻烦,因为陆小凤就是骑着一匹麻烦来到了无侠镇。

    不太明白的人只有陆小凤,他两手已经夹住了攻来的五把尖刀。“几位,你们一定找错人了,我压根就不认识你们。”

    “啊呸!不认识我们,我们认得你!”

    这五人被点住穴位不得动弹,但却还怒目而视陆小凤。“你就回答一个问题,外头的马是你的吗?”

    乐远岑看着面色古怪的陆小凤,却是有些好奇地想着,也不知道陆小凤这一手夹住兵器的功夫遇到了李二的飞刀,谁会赢? </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