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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连你底裤的颜色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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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宫已三个月有余。

    经过三个月无穷尽磨练和宫里嬷嬷们的狠心摧残,以往经常咧嘴哈哈大笑、走路跺脚如闷雷的萱儿成了一个笑不露齿、走路轻浅的合格小宫女,皇宫内廷的三宫六院十二殿熟记于心、倒背如流。

    内廷中央是乾清宫,乾清宫东边是东暖阁,皇帝陛下居住的地方。西边是妃子侍寝的西暖阁,整日香气逼人,听说到了晚上皇帝陛下会将看中的小宫女裹在身下,然后传出羞人的声响,像是一支断断续续的歌,听得人面红耳赤。

    乾清宫以北是坤宁宫,至今无人有资格居住,有不少妙龄艳美的权贵小姐虎视眈眈瞄准了这间只有皇后才能居住的宫殿,摩拳擦掌,私下搅动了不少风云。

    当今陛下贵为九五之尊,想着入宫伺候陛下的女子如同过江之鲫,不计其数,她们想要成为皇亲国戚,谋取泼天恩惠是真,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陛下本身。

    当今天子李元昊俊俏倜傥,眉宇间自有风-流,可心的让人心疼喜爱,而且听说陛下性格极好,至于怎么好,等级最低的小宫女萱儿不清楚,但是人人都说陛下性情温柔体贴,和善可亲,她也便信了,如此这般男子哪有女子不喜欢。

    坤宁宫再向北便是慈宁宫,朝廷老祖宗太皇太后的居住地,这老人家可真是厉害,十年前大唐王朝分裂动荡,是老人家拄着紫衫雕凤的拐杖,权衡利弊,一手力挽狂澜,让年幼陛下登基,建立大魏,和分裂出去的南梁划江而治,保存延续了李世江山的血脉。

    萱儿在内务府训练的时候,见过皇太后的画像,只一眼心里就怕怕的,不敢再看第二眼,觉得画像上老人家的眼神直慑人心,勾魂夺魄,能看透一切。

    除了以上三宫,还有六院十所十二殿,繁琐复杂得很。

    萱儿是个迷糊的小路痴,最不擅长记路,在乡下老家的时候,出个村子都会迷路,需要淘气的弟弟领着。

    能记住上面那些,还是她为了当上近侍宫女趴在被窝里偷偷死记硬背过的,嬷嬷验证时,她那颗被弟弟称为榆木疙瘩的脑袋异常灵光,超常发挥,赢得嬷嬷们点头称赞。对此,她微微翘翘鼻子,很是骄傲自豪,你以为给九五之尊端盘子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太傻,太天真啊。

    萱儿端着镶嵌紫色珠玉宝石的琉璃盏款款前行,跨过前面的坤宁门便是御花园,左转百步,穿过两三个花团锦簇的花坛就能看到一个亭子――千秋亭。

    当今陛下李元昊便在亭子里读书,手中琉璃盏中的吃食便是给陛下送去的。

    很好奇这琉璃盏中装着什么,但是萱儿没敢掀开,即使四下无人也没敢,宫里规矩多,若是被人发现逾越规矩的举动,轻了要被人掌嘴,重了是要打断腿的,萱儿最怕疼,受不了这些。

    想起马上就能见到陛下,萱儿不自觉加快了脚步,小心脏儿也跳了起来,棒棒棒,如同弟弟在村头石板上摔泥巴一般,有时让人讨厌,有时又让人欢喜。

    大魏国都知道,当今陛下李元昊长得极为俊美,不似男子,倒像是婉约端秀的女子,有着南方水土才能滋养出来的精致五官,被太安城权贵公子称为“天下第一美人”,遥相呼应长江以南南梁有着“天下第一美女”之称的陈洛妍公主。

    之所以权贵公子敢如此调戏当今陛下,因为所有人都知晓,皇宫内管事儿的是太皇太后,朝廷上站着四位辅政大臣,边关有三大将军,陛下啊,只是一个长相俊俏、关在笼子里中看不中用的傀儡。

    浅浅想着心事儿,萱儿思绪纷飞,不觉间已经来到千秋亭。

    这是她第一次当差,心里难免有些紧张,小手里已满是虚汗,不敢抬头看,只低头看着小小的花布船鞋。

    刚刚停下脚步,便有小太监着急忙慌跑了过来,脸色不喜,眉头紧皱,声音尖细的像一只鸭子:“怎得如此笨手笨脚的小丫头,陛下已经等着不耐烦了,内务府做事越来越荒唐,竟然让你这个笨丫头来,哼。”

    对萱儿着实凶,但是接过琉璃盏,小太监一扭头,便堆砌出如花一般的灿烂笑容,低头哈腰,拾级而上:“皇上,皇上,快点歇息歇息吧。”

    萱儿微微攥了攥小拳头,努努嘴巴,狗眼看人低的奴才,等本姑娘发达了,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四下无人,萱儿便壮着胆子抬头,透过层层纱帐望去。

    隐隐约约看到一个十七八、身着浅黄色龙袍的男子将一本书重重砸在石桌之上,然后站起身来伸伸懒腰,扭扭屁股,捶捶肩膀,很是舒服的呻-吟一声,双手在琉璃盏之上忽闪忽闪,使劲儿嗅了嗅鼻子,好像要隔着盖子将味道吸进鼻子一般。

    品味片刻,黄衫男子不住点头:“嗯,这次御膳房不错,味道很合朕的口味。余庆,记下了,明日去如意馆拿些家伙事儿赏了。”

    名叫余庆的小太监点头应下,弯腰将琉璃盏上的盖子掀开:“陛下,您慢用。”

    皇帝陛下点点头,兴冲冲坐下,拿起一根浸过甘甜泉水的竹签,大快朵颐起来,还带有啧啧的赞叹声。

    萱儿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好吃,一阵清风吹过,琉璃盏飘散的味道透过纱帐飘进萱儿的鼻子中,一嗅,她顿时哑然失笑――冰糖葫芦和臭豆腐!

    皇帝陛下竟然喜欢这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寻常事物,还真是让人匪夷所思,那可是自家弟弟那种小孩子才喜欢的食物。

    忍不住抬头向着亭子看了一眼,萱儿心中一惊,亭子里的皇帝陛下正好和她四目相望,眼中有流水春光,真好看。

    萱儿慌忙低下头,心里叹道,完了完了,第一天当差就出了差错,回去必被面恶心更狠的嬷嬷一阵毒打。

    不过,陛下真得很……俊美,比之村上自称十里八乡第一美男子的王二蛋要俊上太多了。

    想到这,萱儿心里一阵荡漾,脸色腾地一下红了。

    “你,上来。”皇帝陛下李元昊出声,伸手指了指萱儿,还不忘打扫完最后一块臭豆腐。

    萱儿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一动不动。

    余庆急了,三两步走下来,翘着兰花指,使劲儿戳了戳萱儿的脑袋:“你个蠢笨的该死丫头,陛下问你话呢,怎么不吱声,是聋子吗?”

    说话不可不谓尖酸刻薄,但是作为陛下身边的贴身小太监,就应该有如此威严,不然哪里配得上陛下身边第一小太监的称呼。

    萱儿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忙走进亭子,因为紧张还差点被台阶绊倒,一个踉跄,又是引得余庆一阵痛骂。

    “好啦,好啦,余庆,你就闭嘴吧,脾气比朕都大,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皇帝陛下,朕是小太监。”李元昊翻了翻白眼,有些妩媚,一个男子竟然眉清目秀、妩媚天成。

    余庆听到这话,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主子,这话您可不能乱说,若是被人听去,奴才的小命可就没了。”

    “起来吧,起来吧。”李元昊有些无可奈何,私下小声嘀咕一句:“您这那是奴才啊,都敢让主子不乱说话了”。

    “以前朕没见过你,新来的?”面向萱儿,李元昊开口问道。

    萱儿微微弯腰,道了一个万福,想要按照嬷嬷们教授的那般,答一句“回禀陛下,奴才是新来的”,但是一张口,只有嘴巴在动,嗓子干涩紧张,发不出声来,脸色顿时又红了三分。

    “嗯,看样子,的确是新来的。”李元昊点点头,凑到萱儿面前,围着萱儿转了几圈,盯着她看了半天,还使劲儿冲着萱儿嗅了嗅鼻子。

    小萱儿没经历过这般阵势,心惊肉跳,小鹿乱撞,脸蛋红得如同天边的晚霞,再联想到坊间传闻陛下的风流韵事,每个月都要临幸一个处子小宫女,隐在衣裤内的双腿便好似被抽空了一般,只想找个东西扶一扶。

    李元昊伸手摸了摸下巴,微微点头:“一家四口,父母双亲健在,有个弟弟,十分淘气,经常闯祸,让人哭笑不得,既爱又恨。家里的日子不好不坏,勉强度日,年底能存几两碎银子,收支平衡。弟弟虽然淘气,但也算聪明伶俐,送去私塾读书,盼望着能够科举中了举人,光宗耀祖,但是银子成了问题,思来想去索性便将你送进宫来,每月月钱能补贴家用,还能让你谋一个不错的差事儿。临行之前,父母觉得心中有愧,抓着你的手连说爹娘对不起你,你不要怨恨。”

    萱儿震惊的抬头望向皇帝陛下,一张小脸上挂满了“你怎么知道”的疑问,回想到老家的父母弟弟眼神又是一暗,临行前爹娘煮了红红的鸡蛋塞到她的口袋中,抹着眼泪将她送到村头,弟弟眼睛肿如核桃,死死攥着自己的衣角,哭喊着不让大姐离开,萱儿狠心掰开弟弟的手指,跟在宫里嬷嬷的后面走出老远,背着小小包袱的她耸动一下肩膀,猛然扭头,村头残阳似血,她看到了这辈子再也忘不了也再也看不到的故土家乡。

    但是陛下怎么知道这些,她从未跟人谈及,陛下心思缜密的像是一个女子?

    余庆颇为自豪的站出来:“小丫头,傻眼了吧,陛下明察秋毫,慧眼如炬,会读心术,管你是牛鬼蛇神,还是大罗神仙,嘿,只要站在陛下面前,只需要一眼,就能将你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就连你底裤的颜色都知道!”

    余庆说得滔滔不绝,口水乱飞,手指头还似乎比划着底裤的样子。

    李元昊低声咳嗽几声,关于底裤颜色这种涉及到个人的机密事情,还是不要讨论了吧,而且世间根本就没有读心术,有些事情留心观察一下便可得出结论,没有余桂那般说的神乎其神,更何况像是萱儿这般的小宫女来历大抵相似。

    但是天真单纯的萱儿目瞪口呆,信以为真,读心术,乖乖,那可是不得了的技能,她一直都想知道小时候村头王大婶到底有没有趁着她打瞌睡偷自家地里的西瓜,这事儿困扰了她很多年,至今不得其解。

    萱儿抽了抽鼻子,突然看到陛下脸色一变,隐隐有焦急之意,顾不得九五之尊的尊严,一手提起龙袍前裢,扭身撒腿就跑,边跑还边招呼余庆:“余庆,帮朕顶住!”

    远远望去,皇帝陛下如同刚偷瓜被恶狗穷追不舍的老家弟弟那般,既好笑,又狼狈,让人无奈极了。

    萱儿纳闷,到底什么事情能让一国之君如此失态,侧头望去,便看到两位宫装美人嘴里喊着“陛下,陛下”,相互推推搡搡向着千秋亭走来。

    (ps:书名就这么简洁、霸道,新书开张,开头写的软软的,细细的,为以后的波澜壮阔铺垫一下。额,李元昊是主角,会成为一个女权主义的霸权铁腕皇帝,萱儿会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观看整个故事。强行提高一下格调,本书开篇模仿的是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白鹿原》是樱兰读过的文笔最厚重、笔调最稳的一本书,尤甚于《平凡的世界》和《穆斯林的葬礼》,其实,樱兰也没读过几本书,哈哈哈。本文不是武媚娘成长记,看完十五万字就会发现些端倪的,暂不剧透,是的,英兰有十五万字的存稿。谢谢大家支持,英兰会甜甜黏黏的讲一个爱恨情仇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