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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第一百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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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1小时后恢复正常内容  “郎君稍等, 小的去唤人来。”

    说罢急匆匆进了后堂。

    沈绥也不入内, 就站在门口等着。不多时, 掌柜就出来了, 身后跟着一名婢女模样的姑娘。那姑娘眉眼清秀,圆脸,长得颇为讨喜,襦袄长裙, 打扮清素, 面貌与掌柜的有几分相似。见到沈绥,她连忙福了一礼, 道:

    “婢子承喜,见过沈郎。婢子在秦府夫人身边侍奉。”她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旁唯唯诺诺的掌柜,介绍道, “这是婢子阿父,承蒙郎主与夫人相助,婢子一家才能在长安立足。郎主知道沈郎这几日会来, 特让婢子等在阿父处。”

    她口中“郎主”, 便是指秦府主人秦臻,“夫人”指的是秦臻的妻子卢氏,从三品诰命。

    “承喜有礼了。”沈绥微笑点头。

    “请沈郎随婢子来, 郎主安排的宅院就在这附近。”

    承喜话不多, 做事果捷迅速。她快步出了新园春的门, 沈绥跟上, 一直在外等候的颦娘也跟了上来,西域奴在后牵着三匹马,马儿却不走了。西域奴沉腰用力拉马缰,马儿发出呼噜声,摇头晃脑,却不动蹄。

    前方沈绥听到了后方的动静,回头喊了一声:

    “忽陀!”

    她这一声引得前方疾走的承喜止了步子,回身看来。后方的颦娘也住了足,跟着回头看去。

    那西域奴忽陀连忙应声道:

    “大郎稍等,马儿闻得酒香,走不动道了。”他官话竟说得十分标准,声音沉柔,分外动听。

    沈绥听他此言,不由哈哈大笑,扭头对承喜道:

    “承喜家的酒是好酒啊,我家的马儿好酒,口舌比某还挑剔。”

    承喜望着沈绥笑容愣了愣神,只觉那笑颜如寒冬腊月里百花盛开,灿烂绚丽。回过神来,倏然低头,双颊泛起红晕,羞涩道:

    “郎君过赞了,家中自酿了些清酒来卖,唤作新园春,若是郎君喜欢,改日让阿父给您送几坛。”

    原来是用酒名直接给酒楼命名。

    此刻忽陀终是驯了马儿,牵马赶上。承喜放缓了步子,继续带路,沈绥与她并身而行,闲来搭话:

    “莫非承喜家从剑南来?”

    “郎君说得没错,婢子家正是从剑南来。”承喜低头,面上还有几分羞涩残留。

    “可是泸州人?”

    “郎君如何知晓?”承喜惊讶问道。

    “新园春酒香似是泸州一带的浓香酒风,某观承喜年龄,来长安当不出十年,你阿父官话中还夹着蜀南一带的口音。若是某没有记错,八年前泸州发过一场大洪水,许是那时迁来的长安。”

    “郎君说得一点也没错。”承喜双眼绽光道。

    你一言我一语,竟聊了起来。后方颦娘看着,心内暗笑:大郎还是如此,和什么人都能三言两语聊起来,洞察万物、博学善谈、开朗豁达,不像那些骄矜的士族子弟,内心没有太多尊卑贵贱的观念。

    沈绥出身不算低,按照太宗年间撰写的大唐世家谱录,实际上属于吴兴沈氏甲姓世家。但她这一脉早已出了吴兴沈氏嫡支的五服之外,且早在南梁末年就已经从湖州迁到了当时的建康府生活。南陈灭亡后,建康府没落,唐以后改名江宁县并入润州,沈氏便以润州郡望延陵为堂号。细说起来,其实和吴兴沈氏不是一家。

    延陵沈氏这一支人丁单薄,几乎代代是单传,家族并不兴旺,子弟也大多不甚出色,少有入朝为官的,因此甚至够不上丁姓世家的门槛。但是吴兴沈氏愿意承认延陵沈氏是自己的旁支,是因为沈氏自南梁起就代代行商,最初是以织锦起家,之后茶叶、丝绸都有涉及,生意越做越大,商号遍布天下,给吴兴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延陵这一支,是吴兴的聚宝盆,怎么会傻到不去承认?吴兴那里也一直不愿延陵独立分裂出去,因而一直到沈绥这一代,外界都还认为延陵是吴兴的旁支。

    沈绥便借着这个便宜,参加科举入了仕,算算如今在官场也混了七八年了,依旧是个从七品的地方小官,大约是沈绥这个人性子比较散漫的缘故。她不喜官场交游,不爱那些蝇营狗苟的龌龊,手里的事必然会办得妥妥当当,但其他的,她便撒手不管了。平日里总爱钻研琢磨些稀奇古怪的事,说起来,也是个性情莫测的人。

    沈绥还有个“弟弟”,名叫沈缙。当然,“弟弟”非儿郎,其实是妹妹,沈绥自己也非儿郎,只是迫于无奈,这对姊妹俩必须扮作男儿身。她的这位“弟弟”是白身,无一官半职,幼年时出过意外,以至腰部以下瘫痪,只能常年坐轮椅,且嗓子有伤,大多时候不能言语。但她身残志坚,天生聪颖,才华横溢,延陵沈氏庞杂的商事都是她在打理,这几年来更是蒸蒸日上。家中已经没有长辈了,沈绥就是一家之主,现在的延陵沈氏,就靠她们姊妹俩互相扶持支撑。

    颦娘姓伊,名颦。伊家是沈家的族医,要说这两家渊源,就扯得远了,权且不提。颦娘比沈绥大十岁,今年三十有六,二十年前曾成过婚,但丈夫早逝,无子女,至今孑然一身。自沈绥沈缙姊妹俩七八岁起,就一直守在二人身旁,实际算是二人的半个娘亲。及至沈绥入河南府为官,她才终于轻松下来,常出门游方行医。但终究是放心不下这姊妹俩,这回听闻沈绥入长安一事,便立刻赶来相会,多半短时间内,不会再外出了。

    伊颦在后方回忆往昔,心不在焉地跟着沈绥与承喜一路穿过道政坊西曲头几家商铺,不多时拐进第一弯曲道,向西方行了几射地,很快停在了一处宅院门口。伊颦回神,扭头去打量这宅院,并不十分轩敞,最普通的乌头门。进去后,便是马槽与门阍室,正大门在里一道,门扉上新刷的漆,黑黢黢的。入了正门是两进的院子,最普通的布局,建材稀松平常,营造结构倒是扎实,院内广植青竹,这几日的大雪压弯了竹枝,显出几分清幽易趣来。

    “郎主说时间匆促,委屈几位先在这院子住着。以后再寻雅宅推荐给沈郎。”承喜道。

    “秦公客气了,这院子很好,有劳秦公费心。”沈绥笑道,想起自己数年前进京赶考,那会儿寄宿在道观之中整整两年时间,居住条件是根本及不上现在的。她不缺钱,但她从不会乱花钱,家里的钱都是妹妹辛苦赚来的,还要供奉给吴兴那里许多,其实并不阔绰。今次来长安,不知能留多久,等一切定下再说。

    她又想了想,这会儿时辰不早了,再过一刻不到,就是下衙时分,等暮鼓一响,就要宵禁了。秦府也在道政坊内,时辰虽晚,但不影响夜出,她身为晚辈,还是该去秦府拜会秦公比较妥当。而且这案情也比较急,她也想早点了解详实。

    于是便问承喜:

    “承喜一会儿是否回秦府?”

    承喜点头,道:“沈郎既然已经来了,承喜当立刻回府禀告。”

    “稍等,某写一封拜帖,麻烦承喜带去秦府,就说某今晚会登门拜会秦公。”

    承喜愣了一下,便立刻福身应是。

    沈绥当即回身,忽陀正牵了马往马槽去栓,她迎上前去,从自己那匹马驮着的行囊中,摸出一方长条状的竹盒。从一头一按,竹盒另一端便“啪嗒”弹出一节,她顺势抽出,初时看见内里端口黑乎乎一团,当是盛装有干墨。抽出三分之一后,发现长格竟是笔盒,当中躺着一杆紫毫。她取了水囊,滴了水于墨盒中,又取出紫毫,往那墨盒中蘸了墨汁,忽陀已经十分贴心取了空白书帖递上。

    承喜在一旁看得新奇,这奇妙的笔匣子她从未见过,想来还真是方便得紧。

    沈绥左手托贴,右臂悬空挥毫,瞬息写完拜帖,吹干墨汁,递给承喜。承喜跟着主人家学了字,多少也能辨一辨书法高下,只觉那字意态疏狂,笔力雄浑,实在是潇洒不羁,不由莫名又脸红了。她连忙将拜帖笼入袖中,向沈绥、伊颦再行一礼,便转身匆匆离去。

    伊颦看得直想笑,摘了帷帽,露出她芙蓉般娇美的面庞,单从外貌看不过二十出头年纪,可谓华颜有驻。她调侃沈绥:

    “一见昭郎误终身,我家昭郎又误了一位小娘子。”

    沈绥:“……”

    见她一副无语表情,伊颦更乐了,就是要看沈伯昭吃瘪的表情,那斜飞入鬓的俊眉耷拉下来,唇角抿着,委屈又有些着恼的表情,真是甚为可爱,从小到大不知看了多少遍,总也看不腻。

    她们家伯昭这性子也是奇了,她不喜交际,但并非不善交际,只是不爱做无用功。真的遇上需要交际的时候,她能做到圆融可亲、滴水不漏,只因她非常善于察言观色,亦是火眼金睛,识人善断。可她对着亲近的人,却又不会拿出那一套来。因着心中在乎,对亲近人大度包容,言语上总显得有些笨拙,也就愈发可爱起来。

    伊颦忍不住抬手揪她脸蛋,亲昵宠爱之情溢于言表,沈绥登时脸红,捂着脸恼道:

    “颦娘!我都二十六了!”这当着忽陀的面,她主人的威严往哪里放?

    忽陀扭头,表示自己什么也没看见。

    “二十六了又如何?你长多大,都是咱们家小赤糸。”伊颦笑道。

    沈绥听伊颦唤她乳名“赤糸”,心头猛然一酸,眼眶竟是红了。伊颦瞧她表情,便知道她想起了往事。敛了笑容,口里微苦,伊颦暗道自己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便上前拥了她,抚了抚她的后背,不再开口。

    沈绥回抱了一下伊颦,表示自己没事。她低垂着眉眼瞧着伊颦,那璀璨的星眸中晕了层水光,看着温柔极了。伊颦心尖颤了颤,不由更心疼了。

    这孩子,竟是长这么大了,个子都比她高出大半个头了。当年刚见到她时,还不过是个刚长到自己腰际的小娃娃。

    “收拾东西吧。”沈绥温声道。

    “嗳。”

    主仆三人卸了马上的行装,入了宅院清扫整理自不提。

    用过晚食,酉初,皇城内暮鼓响起,随即各坊市街鼓齐鸣,浩浩汤汤,仿佛天威涤荡于长安城天际。沈绥沐浴更衣,整饬衣装,依旧携了那柄黑布裹着的横刀,约摸酉正出门,往南曲行去。秦府便坐落在道政坊南曲东面,这会儿,秦公应当下衙回府,用过晚食了。

    天已尽黑,雪愈发大了,坊道上静悄悄难见人影,她一人走在道上,颇有些孤寂清寒之感。好在不多时,见到一处轩敞宅邸,乌头门上挂着红灯笼,晕着暖光。内可见秦府门匾,便知到了地方。沈绥正了正衣冠,拂去身上雪花,迈步而入,于门阍处道明来意。不多时,便有管家出来,领她入内。

    初六这一日千鹤来访时,恰逢玄微子有事前来找沈绥相谈,沈绥很快就出来了,玄微子说完事,急匆匆就走了。之后沈绥亲自接待千鹤,沈缙虽同处一堂,但与千鹤未能来得及有所交流。不过千鹤此人的辨识度还是很高的,沈缙一眼就认出来此人就是前些日子在城门口遇到的那位独行客。没想到,她竟是莲婢姐姐的仆从,这世上的缘分,还真是奇妙。

    “这位客人……”读完信后,沈绥一时不知该如何称呼这位提着东瀛刀的盲女。她没有想到,张若菡那位传闻中远行未归的车夫,竟然会是这样一位男装女郎。而且,虽然已经很淡薄了,但沈绥依旧能从她身上看出来东瀛人的影子,她不是大唐人。

    “在下源千鹤,沈司直称我千鹤即可。”千鹤简略又干脆地说道。

    “千鹤君稍待,我写封回信,麻烦你带回去给张三娘子。琴奴,你陪一下千鹤君,我一会儿就回来。”急匆匆交代完,沈绥便立刻返身入书房。

    前堂,独留千鹤与沈缙二人。

    沈缙无奈地笑了,她这个姐姐,平日里十分精明细心,今日却不经意间犯了糊涂。

    她一个口不能言的人,该如何接待一个目不能视的人?她做口型、打手势,对方看不见;对方与她说话,她也没法回应。除非在对方手上写字,但此等肌肤相亲的事,当是不能做的。

    原本蓝鸲寸步不离她,但千鹤来得真不巧,偏偏蓝鸲跟着颦娘去药房抓药去了。蓝鸲平日里专门负责给她熬药,颦娘要将每种药的分量向她交代清楚。一时半会儿,赶不回来。

    想着或许忽陀就在外院,就唤他来吧。于是拨动了一下挂在轮椅扶手下的银铃铛,清脆的铃声响起,院子不大,这声音穿透力强,忽陀当能听见。

    却没想到,忽陀未来,立在一旁的千鹤闻得铃声,耳廓一动,忽然道:

    “敢问足下,可是十二月廿七那日,与某在城门口相遇的车中人?”

    沈缙略有吃惊地看向源千鹤,没想到这人居然能通过铃声就分辨出她的身份。她轮椅上的银铃确实是当日车中挂着的铃铛。这铃铛是自从她失声之后,姐姐亲手为她打造的。自此以后随身携带,从不离身。每有事,总会摇铃,长此以往,身边人都对铃声特别敏感。每闻铃声,必会循声而来。

    沈缙想要回答源千鹤,但是发不出声,对方又看不见她的动作。一时间陷入困境,只得又摇了摇铃。

    源千鹤十分聪慧,听闻铃声再响,便知自己是猜对了。不由笑了起来,道:

    “没想到,足下竟是沈司直的胞弟。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千鹤见过沈二郎,感谢二郎那日为千鹤解围。”说着向铃铛响起的方向一揖行礼。

    沈缙下意识摇了摇头,做出动作后,才反应过来对方看不见。不由又想去解释,但偏偏发不出声。自从她失声之后,这还是第一次这般急迫地想要向谁表达些什么。或许是因为对方和她一样,都不是完人,失声人与失明人之间的交流,隔着重重的阻碍,让她心焦。

    无奈之下,沈缙滚动轮椅,向源千鹤靠近。源千鹤听见清脆的银铃声“叮铃铃”向自己靠近,便知是沈缙过来了。她还听见了轮边碾压地面以及车轱辘的声响,联想起长安城中关于沈家二郎的传言,知晓人家行动不便,确实是只能坐在轮椅之上。

    千鹤性情旷达,历经沧桑,成熟老练,没有太多矫情。她从未掩饰过自己的女子身份,穿着男装不过为了行动方便。在她内心之中,男女大防也没有那么严重。沈缙的靠近,让她有了一种心电感应,她知道对方是为了和她交流而来,于是非常善解人意地伸出手来,笑道:

    “二郎若不嫌弃,有什么话尽管写于在下掌中,在下虽少鄙陋,字还是识得的。”

    沈缙虽跟随姐姐女扮男装多年,性情早已磨练得坚强冷硬,但内心深处依旧留有一席女儿家的柔软。她在未扮男装之前,性子天生就柔弱温婉,到如今扮了男装,也很难表现出男儿的英武,与姐姐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因而此刻千鹤所表现出的豁达率性,倒是让她有些赧然。她除了身边几位亲人之外,长到这么大,从未与外人身体接触过。即便对方和自己一样是女子,但是她现在好歹扮作男子,想着若是就这样执人手,是不是不大好。

    转念一想,人家女儿家都不在乎,她又何必这般拘泥于礼俗约束。于是自嘲般洒然一笑,抬手执起千鹤的手掌,开始在她手中写字。

    黑布蒙眼的千鹤,本来相当的率性,不把此事当做多么严重的礼教大防。然而当一双柔软温凉的手附上她的手时,“咚咚”,她的心忽的沉沉顿了一下,漏跳了一拍。那双手完全不像是一双男人的手,很瘦很小,虽纤瘦,骨节分明,但触摸起来却并不突兀,线条柔和。手指修长,十指指尖,有着一层不厚不薄的茧,指甲修得相当干净圆润,莫非是常年抚琴留下的?

    那双手的皮肤细腻嫩滑,温度微凉,不知为何让千鹤想起三伏天里井中冰镇的葡萄来。那双手的左手托着自己的手背,右手食指在掌心中滑动,微微刮着千鹤掌中常年握刀落下的老茧,痒痒的,仿佛隔着手掌,直接挠到了心头。

    沈缙捧着千鹤的手,在她的掌心中写下一句话:

    【救你之人非吾,乃玄微子。吾不过托他行个便利而已。】

    千鹤读懂了她的话,便道:“二郎此言差矣,利人利己之事,何乐而不为?在下谢得没错,若不是有您首肯,玄微子又怎么会擅自来帮我。您的铃铛声,当时可让我印象深刻。我千鹤眼虽盲,心却不盲。”

    千鹤听她这么说,便笑着写道:

    【千鹤君听功了得,缙十分佩服。缙以为,天下铃声大多相同,竟不知在千鹤君耳中亦有分别。】

    “哈哈哈,”千鹤爽朗一笑,道:“天下铃铛亿万,各自音色本就是天差地别。在下耳中,从未闻相同之铃声。二郎的铃声尤为清脆悦耳,穿透力极强,让在下印象深刻。不过,恕在下失礼,二郎身上有一股独特的松香气息,亦有极高的辨识度,二者结合,在下便很快认出来了。”

    原来如此,沈缙偷偷嗅了嗅自己的衣服,确实有一股松香味,但她平时并未在意。这是因为她长期抚琴,而琴弦需要松脂膏保养的缘故。

    千鹤听到衣袖袍襟摩擦的声响,料想沈缙可能在嗅自己的衣服,那画面仿佛就活生生地展现在了眼前,让千鹤不由自主笑了出来。那笑容灿烂,蒙眼黑布带来的肃杀气息瞬间被掩盖,被清风一般爽朗的风致替代。那一瞬的笑容让沈缙瞪大了双眼,半晌不能回神。继而,复又有些赧然,她明白,她被人笑话了。但意外得心中并无排斥,反倒有些喜悦。

    此刻,正在前堂内安静交流的两人未曾注意到,就在前堂正门外,沈绥正拉着忽陀,悄悄地藏在门扉旁,观察堂内的一举一动。

    “大郎……”忽陀轻声唤道。他很是无语,本来听见了铃铛的声响,他就立刻从前院往里走。却没想到沈绥居然从房顶上翻身跃了过来,阻止了他。想来沈绥应该在后面事先观察到了屋内的情况,才会特意用轻功飞跃前堂屋顶来截住他。

    “忽陀……”沈绥脸上有着一种复杂的笑容,雀跃又有些好奇,还有几分的欣慰和感慨,“这世上的奇妙事可真多,不是吗?”

    忽陀愣了一下,随即淡笑附和:“大郎说的是。”

    “若我家琴奴,能自己交上一个真心朋友,那可是再好不过了。”沈绥轻声道。

    “可这源千鹤,可靠吗?”忽陀问。

    “我相信莲婢姐姐看人的眼光,她既然收了她在手底,此人必然是值得信赖托付之人。”沈绥道,“你去吧,我这就回了。”

    说罢,也不管忽陀,再度跃身上了房顶,翻身回了后院。之后,又装模作样地拿着回信从后堂出来。沈缙迅速放开了源千鹤手的一幕被她收入眼中,眼看着妹妹苍白的面上浮起红云,她差点没绷住笑出来。将信交给源千鹤时,她意味深长又一语双关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