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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9章 水落鱼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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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刀鱼味道鲜美,并且营养也十分丰富。秋刀鱼一般常采用煎和碳烤,口感香脆,肉质鲜美,非常好吃。

    …………

    曹氏撇撇嘴道:“你呀,等着吧!

    那可是你曾祖母养的下蛋的鸡,想吃啊,等到中秋节吧!”

    叶江氏怒视着她道:“想吃鸡,不会自己上集市买去,一百文钱一只,你要是拿钱给我,我也给你们买回来。”

    说完,夹了一块肉放进叶文军碗里,对他道:“喏,这肉是炖给你吃的。

    明天你找老五的时候,多跟他说说话,你让他把你那当学徒的事弄好了。

    还要每个月给你三两银子,听懂了吗?”

    叶文军没有吃肉,扯下嘴角说道:“娘,您就别掺和这事,哪有当学徒的还有那么多工钱拿的。

    这事,我有数。等我学会了做账房,以后每个月至少都有七八两银子。”

    他可不想狮子大开口,把叶清惹恼了,别到时候不让他去。

    现在的他,心里明镜似的,那叶清是吃软不吃硬的人,好好和她说话。

    兴许以前的事儿,她都不计较。

    幸亏,当时他和肖氏都没有和那丫头对着干,不然这会儿估计他都没胆去看他们。

    听说那丫头凶着呢,又是打野猪又是想杀老虎的。

    叶江氏见他不吃,就将菜端放在了自己面前,吃了两口也吃不下了,看见还有不少剩菜,觉得自己今天买菜买多了。

    明天要去天雪居吃酒席,后天再少买几文钱肉好了。

    “小姐,明天不是进新屋吗?咱们为什么这时候要去建州啊?”

    马车上,叶清新买的小丫鬟冬曲问道。

    “这都不知道?后天就是七夕,当然是少爷接到邀请,准备去建州府参加七夕诗会的。”钱多多抬起下巴说道。

    “那为何不明日再走,也来得及啊?”冬曲有些好奇,想着这新家都准备妥当了,明日中午就要在天雪居大办酒席。

    没想到,身为主人的钱君宝却带着叶清要赶往建州。

    而且只带了她和钱多多两个仆人,轻装坐上了一辆马车,也没分什么主仆,就一起坐着。

    这崇阳去建州难不成很远?

    可她记得听人说起过,坐马车去建州只需要八个时辰,那么明日再赶路也是来得及的吧?

    “今日去,明日劳累刚好可以歇息一天,后天精神头也足,顺便可以在建州府逛一逛!”叶清随意的说道。

    下午她从庄子上回到客栈的时候,看见房里放着一张请帖,随手就翻了翻。

    原来是一张七夕诗会的请帖,请帖是建州官衙发出来的。

    钱君宝并不想去参加,但叶清正想躲避和叶江氏,不想在乔迁喜宴上跟叶江氏见面。

    于是,就鼓动钱君宝去建州,但诗会可以不去。

    钱君宝并不想出这个风头,到时候他会亲自写一封书信让人转交到诗会发起人那儿。

    他在守孝期间,想必那边的官老爷们也能理解。

    “小姐,您以前也在书院念过书,那七夕诗会都是啥样啊!”到底都是十几岁的姑娘,对于这种事还挺好奇的。

    往年的七夕会,她光听着别人说了,也没机会出去看上一看。

    叶清愣了愣,其实她也不是很了解,包括前身叶韭芽。

    因为两年前她还正常的时候,年龄太小,根本不会去参加女子书院举办的诗会。

    但其实这种七夕诗会,目的不过是给大家联络联络感情,顺便让一些学子显摆一下文采罢了!

    还有一点,自然是少男少女们要在七夕诗会当天觅段好姻缘,这个大宇朝重视教育,男女都可以念书。

    所以不管是酸腐文人还是大家闺秀们,其实都希望找一个有文采的对象,也能琴瑟和鸣。

    “我也不是很清楚,我还没参加过呢。”叶清摇了摇头道。

    “小姐,你确定咱们就这样离开可以吗?到时候,明日过来吃酒的人们见到主人家不在那里,好吗?”冬曲担忧地开口。

    “没什么不可以的,我已经和我爹说好了,何况家里还有我爹和老管家主持这次酒宴,有没有我和相公在场都没什么大碍!”叶清淡淡说道。

    “那小姐,您准备好诗了吗?”冬曲不停的发问。

    叶清有些不想说话了,她看了一眼在闭目养神的钱君宝,决定也不接小丫头的话,只是打了个呵欠说道:“我有点困了,先歇一会儿。”

    不就是七夕诗会吗,她要真参加,有空间商店在,几首七夕诗还是有的。

    至于钱君宝,就更不用担心了。

    他可是崇安钱子瞻啊,他真想去参加,不至于连几首诗都做不出来。

    初六,上午。

    建州,白家。

    白离初正在房内练字,下人过来通报,上官永常公子来访。

    这会儿,才初六这上官永常怎么就来建州了?

    他洗了洗手,用布巾擦干水,来到花厅。

    在花厅见到上官永常,白离初微微拱拱手,浅笑:“上官兄,今个儿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我还以为你要明日上午才会到来呢。”

    上官永常也拱拱手,“我昨日就来建州了,先去见了叔父,今儿无事,就来拜访白兄了。”

    “原来如此,上官兄请喝茶。”

    “对了,这次七夕诗会,白兄应该早就接到陈知府的请帖了吧。”上官永常坐下之后,立刻问道。

    “已经接到,只是没想到这次居然不是郡学大人承办的。”

    上官永常说道:“这次诗会是三州学子齐聚的盛会,所以由知府大人和新上任的学正,原翰林院的蔡大人一起承办。”

    “哦,没想到上官兄居然连这都打听好了?”

    “我这也是做了一些功课,才知道的。毕竟这次诗会比起往年来说,更加重要的多。”

    说到这里,上官永常突然道:“到是那钱君宝,不知道会不会来,白兄却是可以和他切磋一番。”

    听了上官永常的话,白离初微微一愣,继而深深看了上官永常一眼,“估计不会来了吧,他的父亲才去世不久,还需守孝。

    而且咱们这次是和其他州府的学子切磋的,怎么听你一说,好像是咱们自己人还要一争高下。

    到时候自己人和自己人闹起来,岂不是让外人笑话。也让知府大人难做?”

    酒席一共是十二桌,原本是摆十桌的,怕不够,钱山伯让人多准备着两桌。

    今天这乔迁宴也不收礼,还有喜钱拿,所以一些人把家里能带来的小孩子都带来了。

    叶江氏过来了之后,却没发现叶文山和叶清在花厅的大门处接待,就有些纳闷。

    倒是看见一个花白胡子的老者和叶文良在聊着什么。

    她走了过去,板着个脸问道:“老大,怎么没看见老五家的?”

    “娘,您来了。文山他身体不是很舒服,就没让他过来接待客人,这是钱家的管家,我跟他在这里帮着招待过来的客人呢。

    娘,我带您过去落座吧,给你们特意留着一桌呢。”

    “那胖丫头和她相公呢,怎么也没看见?”叶江氏小声的问道。

    叶文良微微笑道:“叶清的相公接到知府大人的七夕诗会请帖,他们夫妻赶去建州了。”

    “去建州了?”叶江氏愣了愣,很快又开心起来。

    胖丫头去建州了,也就是说这里就有她说话地了。

    嗯,她要找老五好好说道说道,让他接自己过去新宅子里住几天。

    一旦住下了嘛,那叶清就是回来了,还敢马上赶自己出去不成?

    拿捏不了那胖丫头,她还拿捏不住自己亲儿子吗?

    就算不能长住在那大宅院里,也得住到她满意为止。

    有本事,他们把叶文山也赶出那院子啊,她是叶文山的亲娘,儿子住哪,她就可以住哪!

    这回就算老头子不同意也不行。

    主意打定,叶江氏就在主桌旁边给女眷安排的桌子那儿落了座。

    刚坐好,她的眼珠子就朝酒桌上看去。

    要说今天的宴席规格那是十分高的,十六两银子一桌的菜呢。

    上桌的都是一些山珍,像什么肥嫩的羊肉、可口的沙鸡、香味扑鼻的烤鹿肉、酥烂浓香的葱油鹿筋。

    还有新鲜的红菇、以及白灼大虾,清蒸花蟹,粉蒸扇贝,鲍鱼菜胆汤,红烧海参,卤鹅掌,烤乳鸽,甲鱼汤,煨蜜汁桂花鸭,还有建州名菜“佛跳墙”。

    都是平常难得一见的珍馐美味,再加上天雪居的厨子,那手艺自然是没话说的,滋味之美,光看着都垂涎欲滴。

    叶江氏看着身周一眼,毫不客气的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肥嫩的羊肉入口。

    好久没吃羊肉了,叶江氏脸上露出了缅怀之色,记得她还是过年的时候吃过一次。

    “咦,这桂花鸭真好吃。”叶江氏吃完羊肉,又开始吃鸭肉,吃了一口觉得不过瘾,把一个大鸭腿夹到自己面前的碗里。

    她这不管不顾的形象,让跟着她坐在一起的叶老头的妹妹叶黄氏有些看不过去了。

    “呵呵,嫂子,这钱家人还没说开饭呢,你这一会儿就吃的满嘴流油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在家饿了三天才来的呢。”叶黄氏嘲讽的看着叶江氏道。

    叶江氏把鸭肉咽下去,这才抬起头斜着眼睛看着叶黄氏道:“这是我孙女婿办的酒宴。

    今天他被知府大人邀请去建州了,那么这里就是我和我家老头子最大,我怎么就不能先吃两口了?!”

    叶黄氏听到身为主人的钱家少爷居然不在,顿时大感诧异,在举目一看,果然主桌那儿没有见到一对年轻的夫妻,心下了然,可能韭芽也不在。

    但对叶江氏这么不顾脸面的贪吃行为,她还是看不顺眼的,于是继续讥笑叶江氏道:“呵呵……嫂子,你不是把韭芽发卖了嘛?

    也不知你还哪来的脸面说人家钱少爷是你孙女婿。要不是文山在这里,恐怕你连来吃酒的机会都没了吧!”

    一桌子的人表情都有些古怪,看着叶江氏的神色都有些鄙夷。

    没有灾荒,怎么还卖孙女呢?

    叶江氏最见不得别人这样看她,当即将碗筷撂在了桌子上,对着叶江氏吼了一声:“要不是我,她能有今天这样的好日子过,当上少奶奶。

    哼~打断骨头连着筋,老五也是我肚子里掉下的肉,除非她爹不认我这个娘。我看你就是妒忌?”

    叶黄氏撇撇嘴道:“妒忌你,我用不着,我不像你,我是她姑婆,还是没断过关系的那种。哼!”

    “你……”叶江氏气的说不出话来了。

    但又没办法,这个时候,主桌那儿的人宣布可以吃饭了,大家也顾不上其他,纷纷开始动筷子。

    主要是菜太好了,又美味,谁还有闲心讲无聊的话啊。

    “烤鸭,请慢用。”天雪居伙计端来了刚出炉的烤鸭。

    这种鸭子,就得趁热把皮削下来吃,才好吃。

    原本叶清以为这里还没有后世的那种著名的烤鸭,没想到天雪居已经有这种烤鸭的吃法了,还是从京城那边特意学过来的。

    不过,酒席上的菜都是钱山伯来订的,她今天又没在这儿,自然也就不知道了。

    烤鸭由汉人研制,在以前是宫廷食品。

    用料为优质肉食鸭,一般是用果木炭火烤制,色泽红润,肉质肥而不腻,外脆里嫩。

    烤鸭味道醇厚,肥而不腻的特色,被誉为“天下美味”。

    不仅老百姓爱吃,皇帝也爱吃,据说明太祖就“日食烤鸭一只”。

    宫廷里的御厨们就想方设法研制鸭馔的新吃法来讨好万岁爷,于是也就研制出了叉烧烤鸭和焖炉烤鸭这两种。

    随着他的儿子篡位迁都后,也顺便带走了不少宫廷里烤鸭的高手。过了一百多年,烤鸭就从宫廷传到了民间。

    最有名的当属全聚德,采取的是挂炉烤法,不给鸭子开膛。

    只在鸭子身上开个小洞,把内脏拿出来,然后往鸭肚子里面灌开水,然后再把小洞系上后挂在火上烤。

    这方法既不让鸭子因被烤而失水又可以让鸭子的皮胀开不被烤软,烤出的鸭子皮很薄很脆,成了烤鸭最好吃的部分。

    挂炉有炉孔无炉门,以枣木、梨木等果木为燃料,用明火。果木烧制时,无烟、底火旺,燃烧时间长。

    烤出的鸭子外观饱满,颜色呈枣红色,皮层酥脆,外形圆润、饱满,外焦里嫩,并带有一股果木的清香,细品起来,滋味更加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