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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逃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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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唰”,面前出现了一个陡坡,心老毫不停顿,凝气一跃而起径直跳了下去,双腿站定之后,他才向前迈出一步就直愣愣停住了。十步开外的地面上正躺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心中一惊,快步赶上。

    “老催,老催!”将催老扶起摇了摇,心老顿时面色骤变,他势抓起催老的手腕,一番探查后发现他全身筋脉尽断,已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怎么会这样?心老的确受伤了,可伤势并不沉重,只是腰间被划出了一道口子而已,莫说不致命,只需给他一些时间立时就能止血,与战力几乎没有任何影响。老催的能耐他很清楚,这是绝不逊于自己的高手,如今却在眨眼间死得悄无声息,如何不让心老感到一阵心惊肉跳。

    此地不可久留!这是心老浮现出的第一个念头,对方既然能杀死催老,自然也有能耐杀掉他。尸体尚有余温,可见凶手不会走得太远,随时有回来的可能。心中惊惧之下,催老立刻起身向来时的方向飞也似的逃了。

    原以为今日的波折已经够多了,却不想意外的时还在后头。当心老一路跑回岔路口时,让他难以置信的一幕出现在眼前。连战,这个平日里从不显山露水的年轻人正双手抓着一把匕首的刀柄,与邢烈两人僵持着。

    说是说僵持,但心老的心已渐渐沉了下去。那匕首除了手柄之外,余下的部分几乎已有一半没入了邢烈的心口位置,后者虽努力地抓着连战双手,但显然已经处于极度虚弱的无力状态,献血不断从嘴边溢出。邢烈眼角余光处见心老赶来,苍白的脸上浮起一抹喜色,努力喊道:“心老,速速杀了连战这叛逆!”

    鼓起勇气刺杀邢烈,不是说连战心中不慌,实际上他怕得很。此举一出,便是再无退路,不成功便成仁,他那是不计后果的孤注一掷。没想到事情如此顺利,邢烈受伤过重,服用了丹药之后虽有所好转,但同时升起的疲惫让他毫无警觉地睡了过去,直到连战的匕首刺入胸口时,他才清醒过来,不过一切似乎都已经晚了。

    眼看着目标即将达成,却不想心老竟莫名其妙地提前返回了,连战心中慌乱,本能地抽刀后退。整个刀锋从邢烈胸前拔出,因脏器受损,大量的鲜血第一时间从伤口处喷射而出,邢烈再也支撑不住,脑袋一歪便晕了过去。

    “尊主!”心老飞快地跃至连战身前,查看了下他的伤势,面色当即便沉了下来。“连战,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行刺尊主!”

    现在怎么办?解释?求饶?拼命?放在连战眼前的三条路好像都行不通。事实摆在面前还有什么好解释的,求饶若是有用,这老头便不是那杀人不眨眼的心老,至于拼命。。。命是一准没的,至于究竟能拼上几招,倒还有待商榷。

    忽然出现的意外让连战陷入了巨大的危机之中,见心老已面色一沉地向自己一步步走来,连战慌乱过了头反而冷静了下来,他飞快地掏出先前从邢烈那抢回来的掌教令,大声喝道:“掌教令在此,依照祖教教规,得教令者为教主!心老,莫非你想叛教不成!”

    “呵,分明是你行刺尊主,夺了他的掌教令,叛教在先。如今死到临头,竟还妄想以此令挟制老夫?连战,看不出来你胆子竟这么大!”

    事已至此,连战也豁出去了,大声喝道:“掌教令乃是我父亲拼了性命才寻到的,死前又传给了我。我原想将此令献给邢烈,助他成为祖教教主,他或许会知恩图报,将谍盟交给我。却不想此人刻薄寡恩,莫说将尊主之位,便是连个长老都不曾赐封。献令之前我就是玄音堂堂主,如今还是!既然得不到我想要的,我自然要设法将本属于我的掌教令取回来!”

    心老闻言,面色依旧阴沉,死死盯着连战,但脚下的步子却停了下来。

    连战见此心中大喜过望,忙趁热打铁道:“今掌教令已在我手。心老,只要你愿意辅佐我,助我登上教主之位,我便投桃报李,将谍盟全部交给你。俗话说宁做鸡头,不做牛尾,心老你何必与我作对,甘心屈于人下?”

    “哼。”心老冷冷一笑,阴沉沉地说道:“好一番巧舌如簧,只要我现在杀了你,取得掌教令,我自己便能成为教主,要你何用?”

    连战闻言,心中顿时一沉。不过他尤不死心,略一琢磨便道:“你不行!谍盟五使虽已不在,但还有一个与你平起平坐的催老,他如何会服你。”

    “呵呵,老催已经死了。”

    “这。。。”连战目光微微一闪,又道:“那就更不成了!若是心老和邢烈都死了,你再拿出掌教令,那你便有最大的嫌疑,整个谍盟也只有你才有这个实力可能杀死他们。如此重大嫌疑在身,莫说过不了隆天智那关,就是谍盟内所余堂主也不会服你。”

    “。。。”心老不得不承认,连战说的的确是事实。若是邢烈和催老死了,别人未必会想到他的身上,可若他拿出掌教令,自己要当教主,这嫌疑可就相当大了,是个人就绝难忽视。

    “如何?心老,我向你保证,只要他人我登上教主之位,祖教便你我共享。”连战还在劝说。“你又没有子嗣,即便让你当了教主,他日还不是得传位他人,与其如此何必多添麻烦,不如便宜了我。”

    心老不声不响地站在原处,静立了许久。终于,他动了,不过却未走向连战,而是返身回到了邢烈身边,一手托着他的后颈将他扶靠起来。心老淡淡地瞟了眼连战,嘶声道:“你今日所言,若是来日做不到,老夫绝不放过你。”

    “喀!”清脆而短促的骨裂声响起,邢烈的脑袋无力地向一旁垂去。颈椎断裂的同时,也断了他最后的一线生机。“走吧,经历此变,谍盟内部还有太多的事需要我们回去处理。”说着,站起身来,自顾自向另一条小道走去。

    事成了?连战心中大喜,忙快步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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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呼!”一路狂奔,终于来到了京城北门外。姜云已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弯腰撑着膝盖努力地喘息着。回头看了眼心情愉悦,依旧蹦蹦跳跳的小然,他心中满是纳闷。这丫头是职业跑马拉松的么?莫说喘气,便是面色都不曾变过。“呼!小然,你。。。你不累么?”

    “不累啊。”小然一脸天真地看向他,指了指城门道:“我们入城吧。”

    “呼。。。走。”

    入城之后,姜云径直向城东马市走去。现在还不能掉以轻心,这里是姬启运的地盘,万一让他知道姜云回来了,一准得出事。姜云打算立刻去买上一匹快马,赶紧出城为妙。此番不同先前,不坐马车,飞马直奔金陵,速度上已然到达了极致,伏击便不是这么容易的事。只要出了京城南门,他就安全了!

    “姜云,你看,那是什么?”正卖力向前走着,小然忽然发现了什么,眼睛一两,拽了拽姜云的袖子。

    “什么?”姜云顺着她手指方向望去,见是一个小摊位,摊主是个五十多岁的老者,他手持三根竹签,蘸着一团淡黄色,略带透明的粘稠物不断搅动着。这玩意,姜云再熟悉不过了,小时候他就经常赖着老妈给他买。“那是麦芽糖。”

    “糖?还有这样的糖吗?”小然一双大眼睛闪闪发光,一动不动地紧盯着老者手中的竹签,她不经意地抬起了右手,食指放在嘴里啜了一下。“看上去好好吃哦,姜云,你给我买好不好?”

    吃?现在是吃零嘴的时候么?姜云大感头疼,方要拒绝,却见小然已再难抵挡诱惑,自顾自地向小摊跑了过去。姜云无奈,只得随着她向前走去。

    “给我来一份。”

    生意上门了,老者顿时眉开眼笑地连连点头,从小摊下取出一口大锅,接着掀开锅盖,露出了满满一锅如琥珀般晶莹剔透的麦芽糖。他从一旁取来三根竹签,攥在手中在锅中搅拌了一圈,带取出之后,竹签上已裹了厚厚一层糖汁。“客官,您拿着。”

    姜云接过,随手丢给了雀跃无比的小然,他从怀中摸出一锭碎银子递了过去。

    “这。。。”老者炸了眨眼,瞅着银子露出一脸苦笑,为难道。“老汉这糖一竹是两文钱,客官您这出手就是二两银子,实实找不开啊。”

    “不用找了。”姜云摆摆手,拉起小然就走。

    “好甜哦。”

    “好黏哦。”

    “姜云,我嘴被黏住了!”

    姜云低头一瞅,小然手中三根竹签已被她舔了个一干二净,他不由瞪眼道:“你没搅软了再吃吗?”

    “为什么要搅啊,这样浓浓的,稠稠的很好吃啊。”

    “唉。。。”无奈一谈,吃货的世界观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姜云不再理她,继续向前大步走去。

    “姜云,你看那是什么?”

    小然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姜云大感头疼,这是逃命呢!这丫头真当成是逛街了?“又怎么了?”

    “你看,你看!”小然满是陶醉地深深吸了口气。“好香哦!”

    又是什么东西?姜云极为不满地望去,这一眼顿时就不说话了。那是一家酒楼,带着一些西域风格,正是由他出的点子,由银行具体操作,在京城开设的“清真寺”。。。

    一位奇装异服的“阿里巴巴”大叔,站在门前,卖力地为驻足人群烧烤着,诱人的肉香简直就是扑鼻而来。被肉香一刺激,姜云也感觉有点饿了。“那是羊肉串。”

    “好吃吗?”

    “行了行了,我去买。”

    其实在这个年代,烧烤并不罕见。尤其是在北方,因和漠北距离不是太远,这里多少受到了一些匈奴饮食文化的影响。匈奴吃牛羊的法子只有一个,就是烤,不过他们相对来说要豪爽的多,大多点起火架,一次烤上一只整羊。

    待烤熟之后,用刀分之,经常能见到某些匈奴汉子一手握着酒囊,一手攥着一整只羊腿,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这么个吃法,虽极为爽快,但火候不好把控。外焦里嫩算是好听的说法,大多情况下都是外焦,里面么则是半生不熟的状态,且食料巨大,调味难以均匀,与后世的精致烧烤不可同日而语。

    姜云一共带了二十串回来,自己第五串才刚刚吃完,回头一瞧,小然已把剩下的十五串消灭得干干净净,一脸满足地摸着小肚皮,笑得极为欢畅。“吃饱了,姜云,我们走吧。”

    两人再度启程,小然这次倒没闹出什么幺蛾子,乖巧地跟在身后。姜云在马市挑了一匹上好的大宛良驹,缴纳了银钱,他跨上马背,又将小然拉了上来,慢悠悠地向南门行去。皇城之内严禁纵马飞驰,姜云不想惹人注意,只得耐住了性子缓缓走着,出了南门,他马鞭一挥,顺着城外官道飞也似地向金陵方向而去。

    两人一骑,按理说换个两次马,三日左右便可抵达江南,奈何小然的肚子就是一个无底洞,无论多少食物吞下去,用不了多久便会被消化的一干二净,换言之,她又饿了。

    难以想象,逃命的旅程竟真的变成了游山玩水,一路吃喝。原本只需三日的路程,愣是个把星期后,姜云终于顺利度过了长江,金陵城已近在眼前。入城之后,姜云没去吴王府,而是先赶去了梦萝的居所。

    别看梦萝平日里对什么都不太在意,可对于住所,她是非常讲究的,甚至可以说排场很大。她的家虽然不是金陵城最繁华的地段,奈何占地极广,足有近半个足球场这么大。家中雇佣的下人,丫鬟等总数上百,分工明确,家中事务根本不用她去操心就能运转得井井有条,没有了后顾之忧,梦萝才能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银行发展上。

    对于这点,姜云是很赞成的。赚了钱是干嘛的?当然是花的。他不提倡无谓的浪费,但人家本来就过惯了有品位的贵族生活,来到大周后能继续保持下去,也挺好。

    姜云来过几次,早已熟门熟路,他径直向屋子后院走去,绕过一座假山,出了围廊,迎面便看见了一栋极为壮丽的双层楼阁。屋外的阶梯上坐着几个人影,邪风等一干人都在,面色沉重,一派的愁云惨雾。

    “这是怎么了?都在门外呆着作甚?”姜云快步走了上去。

    瞧见姜云,邪风大喜过望,忙站起身来,正要说话,忽然面色一黯。摇头长叹之后,他沉声说道:“圣王,罗天快不行了,你。。。进去见他最后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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