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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作者:青衣墨血衣殇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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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由智人进化至今,经过认知、学习、制造及其很多五花八门的变革。

    此刻的张端行,必须用原始积累在脑海里的本能去寻找一条生路。这是极端困难的事情,这几万年来,他能力的流失,是一个群体、一个社会、一个个体为适应生存所做出的改变。

    张端行勉强立起身子,那黑面长獠的野猪又俯冲过来。一个华丽到极致的野猪撞,又一次将他撞倒,他应声又滚了出去。此般下去,张端行也深知自己命实难存,但他却不打算放弃,他拥有一种执着的念头,所有有爱有期盼的人都会拥有这种念头。这种念头的产生因于爱与期盼都是碰得到,会到来的。

    野猪得势不饶人,拨动四蹄又将是致命一击,张端行此般反应倒还提了起来。他忍受着身体内外传到大脑的痛楚,勉力躲过野猪的又一击。只见那野猪去势不减,往坡下冲去了好一段。张端行心中只叹这坡不够陡,不然定能摔死这野猪。

    张端行看着那冲下去的野猪,方才发现这是一头没有尾巴的野猪,秃秃的猪屁股上凝结着一块块的黑团,定然是在污水中翻滚沾上的污物。他亦未在多想,忙把手中的木枪拿起来,他将进行一场无数年前,无数次上演的,人与野猪的战斗。这样的战斗曾经在非洲大陆,乃至世界各地进行过,这是一场回归原始的战斗,是社会主义下农耕文化长久熏陶的傻子与深山野猪的史诗战争。

    野猪转身又冲了上来,张端行举枪而对。他与它的第一次光明正大的对战从对峙开始,彼此眼中都谨慎不已。因为这场战斗不止关系到一猪一人的生死,还关系到种群的荣耀。

    野猪抢先攻击,张端行执枪而上,野猪速度快了许多,张端行占据地势,真乃是天作之斗,弱占地势强占速,张端行更是有一柄散发着原始气息的“青岗木长枪”。这是半斤八两的对决嘛?显然不是的,野猪虽从下而上,但其体重远胜于对方,更何况还有甩对方好几个台阶的速度。

    一猪一人以雷霆之势撞到一起,张端行手中的长枪恰对准了野猪的脖子,野猪浑然不觉,来势不减;只见张端行直刺在了野猪的脖子上,那长枪却是分毫都插不进去,直被人猪之力压至弓形。

    张端行应声而倒,野猪直扑在他的身上,他所有的挣扎与争斗全都付之东流。千千万万年来,人类的进化,村庄与城市的建设中,早就没有了这种单打独斗的本领,但这无数岁月来,人类获得的是对于爱的感悟,对于工具的运用。

    此刻,那怕换做一个远古时期,比张端行更加高大,更加强壮,更加明白野外斗真的智人,也基本没有机会可以战胜这头凶狠的野猪。

    张端行放弃了争斗,野猪嘴里出的臭气让他的灵魂都感到寒冷,他开始后悔这一切,他此生一无所有,他因何能在杨德明的劝告下离开他世世代代居住的漯河村;一方面是因为他相信杨德明,同样对他的话语感到认同,他明白这是德才行礼都具备的人。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心中有爱,他很难明白爱是对肉欲的追求,还是对情感的寄托。无数朝代更替,所有沧海桑田的变迁里也没有几人能堪破此间的意义,但他愿意为这搞不清、弄不明的感情远走它乡。

    他期待遇见,期待爱欲,期待生活。

    此刻的生死让他有了后悔的感觉,他不是后悔为爱奔走,而是后悔死在这里,这个没有那个人,亦是那个人看不到的地方。他看不到刘云芳的结局,看不到她好不好,他始终都担忧着她,就像是看风景的人,舍不得桥上人的离去,是同样的感情。

    张端行缓缓闭上了眼睛,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机会在活下去,他的脑海里开始回忆这茫寐的一生,他所有人生里最快乐的时光便是那雪地的缠绵,那让人在寒冷雪地里都能感到温暖的结合。

    张端行突然听到了咀嚼的声音,他以为是野猪在咀嚼他的脚趾,但他却没有感到痛楚,他急忙睁开双眼,他看见那野猪在吃地上散落的石谤蛙,他亦不敢有何动静。那野猪也未理他,自顾自地在这一小片它打败敌人的土地上寻找每一只散落的石谤蛙。

    野猪作为一种杂食动物,自然对于石谤蛙也不可避免的有食欲。只见那野猪往坡下走去,刚好屁股对着张端行,看着野猪这光秃秃的屁股,张端行脑海中闪过一道光,一道他人生中最正确,最有意义的光。这使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将那微曲的青岗木长枪握住,他拼尽吃奶的力气,猛地将那柄木枪对准那野猪的**插去。

    这是智慧的胜利,这是进化的胜利,人虽然被千千万万年来,世间的各种纠葛框架在一艘每个人都只是小小尘埃的诺亚方舟里,但却真真切切的拥有了超过整个自然界无数物种的智慧。

    张端行手中的长枪没入了足有二三十厘米,野猪发出了一声震荡山林的豁叫。张端行那敢放松,他猛地加上了十分力气,长枪又往野猪身体之内没入了一大截,直戳到野猪的肚子深处。这野猪也是命大,登时一个跳跃便把张端行甩了开去,它再不敢回身与张端行作何争斗,它身体内脆弱的内脏也不知道坏了多少,只见这野猪边叫边走,没有走多远,便晃荡一下倒在了地上,也是绝命而去。

    张端行在这丛林里用智慧战胜了这大野猪,他默默无声地保卫了人类的尊严。刹那的胜利让他整个紧绷的神经都松懈下来,他坐在地上,不断地喘着粗气,他能捡回来这条命,全然是无数巧合结合在一起的,他庆幸,总算还留着这条命去见那脑海中最思念的人。

    半刻后;张端行才往野猪死去的地方走去,他查看了一下野猪的确没有了生气,忙从身上撕下衣服把伤口缠住。他龇牙咧嘴地自己处理好,便去动那野猪,他没有食物,亦不知道走出去还要多久,这野猪虽然差点夺了他的命,但也是上天对他的恩赐,他需要弄些野猪肉带上。

    他用力将那柄青岗木长枪拔了出来,刚一拔出,就看见野猪的**流出一堆猪屎混杂着血液的肮脏液体。张端行也未曾去顾忌,他将木枪在野猪身上划拉几下,把上面沾着的猪屎擦干净。便想着如何处理这野猪,他既无工具,亦无老虎一般的锋利牙齿,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为好。

    片刻后,他跪伏在地上,张嘴便是咬野猪的脖子,那知一嘴下去,不但未能咬破其半分皮肤,嘴还被扎了一下。张端行只能作罢,又不忍心将这上好的食物给弄丢了,他在林子里到处找,终于看到一个石头,他把石头拿过来。那石头大概能有十来斤样子,棱角分明。张端行双手高举起石头,猛然砸下,如此反复,只见野猪身上一片血肉模糊,四溅射出的血液沾满了张端行全身,他脸上星星点点的血迹,再加上他此刻绷着的脸,像极了一个恶魔。张端行低头去撕咬野猪肉,这情景充满了原始的味道,比之百万年前他的祖先也不逞多让。

    片刻后,张端行不在满足这,他又举起石头砸野猪的脖子,这次便容易多了,可见工具的使用的确推动了人类的进化,让人类拥有了更多可能性。

    野猪脖子被砸开后,他开始吸食其喉咙流出的鲜血。鲜血还是热的,入口后便比那野猪肉感觉好上千万倍。

    这种生食猪血的做法,如今还能见到,在贵州省的某些侗族乡镇里,便有将生猪血撒上食盐生食的传统。

    张端行终于感觉到了这一夜一天以来的第一次饱食感,这让他开始害怕那饥饿的感觉,他将野猪的肚子也慢慢破开,只见里面已经一团乱麻,但他却是不为所动,物竞天择才是这种原始战斗下的唯一归属。他将猪肝与猪肺掏了出来,穿在他那立了大功的青岗木枪上,对于野猪肉他是不敢苛求了,因为需要他花太多功夫,一时半会肯定是弄不好,他需要快点走出去,他知道自己虽然机缘巧合下杀死了这野猪,但却也不可能相信下一次再遇见野猪,还能不能有此般好运。

    他刚扛上自己的战利品开始走,只听对面岭上传来“砰砰砰”的三声枪声,接着又听见撕声裂肺的一声野猪叫声,张端行登时吓了一跳。

    对于杨德明叫他跑的用意,其实他并不明白,但听杨德明说这可以救刘云芳,他便义无反顾,才致使他食物都没有带便往山上跑了。

    他知道现在的自己定然跑不远,身上有伤是一个大问题,要处理这野猪的尸体也同样是一个大问题,他看了看四周,只见其下百米处灌木丛生,还堆积了大堆的枯叶,便急忙跑去将野猪的内脏藏了起来,自己也跟着藏在了里面,不一会儿,他又跑出来,将沿途的血迹都掩饰了一下,再往另一方向弄了一些血迹在树叶上,此般处理后,他便静静地伏在落叶下。

    此刻天空已经唯余最后一点光亮,而张端行也不前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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