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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白羽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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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之前在菜园没有治下白羽破坏大门口的罪,回到衙门的仇大人就有些后悔。错过了良机,推迟了时间,自己又得给周家人陪笑脸了。虽然心里不爽,但生活开始要开心嘛,而且,白羽已然是鱼肉,他这刀俎自然不用急。

    过几日抽个时间再去菜园一趟,准能给了周家交代。

    如此一想,仇大人心情舒畅,在桌上喝了一杯茶,换了一身便服,出了衙门而去,方向正是活仙楼。

    看来,仇大人是去找快活去了。

    菜园。

    白羽在园子里度步,脑中在思考着东西。

    今日仇大人的表现,虽已在他的意料之中,但是想一想,不免有些气愤。

    “咦!话说我还没好好逛过这长洲县城呢!”

    当下,心里有了想法。

    进屋,搜出了一只旧毛笔,一叠纸张,在一张破桌上还有半块旧墨,当即磨墨。这是他来到这儿后第一次动笔,而且,还是毛笔。生前的他,基本都是用碳素笔的,毛笔虽有所涉及,但没有真正的练习过,半斤八两吧!这些都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现代的字在这儿多数行不通,人家都是写繁体字的。虽然自己认识一些,但都是简单的那些,不全面。查看一下这具身体的主人,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竟然是个文化人,上过几年的私塾。这让他开心得不得了。

    墨好了,执笔,上书:“劳烦衙役小哥到来时,帮小生将菜园门口的坑填了。”

    写好之后,找了两根针,直接把纸钉在菜园门上,也不管前来送饭的衙役能否看见了照做,简单收拾下,径直离开了。

    说到这个针,那可就有了历史,话说这是菜叟的意中人留下来的,那个时候,女子被带走,菜叟又无可奈何,历来知晓对方心爱针线活,自然没年都会托人或者亲自买针,睹物思人,这个习惯,持续至今,自然茅屋中的针是不少的。可惜白羽不会针线活,不然操针做活,但不失为一种谋生手段。

    白羽沿着道路,渐渐地远离了菜园,朝长洲县城一步步地逼近。走了些许路程,便看见了一栋房屋。漆红的墙,黑色的瓦,门前两边两个石狮子,大门紧闭,没人看守。这个地方他认得,是衙门的后门,离监狱较近。他还记得自己来菜园之时,就是从这道门出来的。

    来到大门口,白羽心中感慨,曾几何时,自己还在这道门里面,背负囚徒身份,如今,自己已然脱掉囚徒包袱,得了自由之身。

    真是时过境迁,虽然时间寥寥一月左右,却让他今生难忘。

    看了一眼大门,摇了摇头,没打算敲门进去,而是从旁边离开。

    从这里到大街,不是直达的,期间有小巷,有叉道,若非路上有人,白羽准会迷路在这里。

    他要去的地方,是他第一次和周生贲闹矛盾的地方。

    他要以这儿为起点,慢慢地游历长洲县城。

    不是他不想从其他地方开始,而是他只知道这儿和衙门,总不能从衙门开始吧!

    恰逢路上有赶集者,好心携他同行。

    来到包记酒楼门口,这个地方他很熟悉,看看四周,仿佛一个月前的场景纷纷上演。那个时候,周家公子周生贲正带着家仆横行霸道,强抢民女,胡作非为,自己也刚到这个世界,就被自己的仗义害进了监狱,也开罪了周家公子。此刻他转念一想,如果当初自己和那些路人一样,当个旁观者,眼睁睁地看着周生贲为所欲为,也许自己会有新的路途,有新的起点,不说别的,至少不会有去监狱的经历,不说未来,短暂的时间内是绝不会有的。

    自己可是个遵规守法的有志青年呢!

    此刻,这条街上和那日一样,人来人往,在白羽的眼里,却有些不同。在他看来,现在虽然很繁华,却是很太平。没有周家公子捣乱,没有目光焦点吸引目光影响掌柜的生意,也没有了包记酒楼。他不知道包记酒楼为何如今不在?不过想一想,也就说得通了。

    准是包掌柜的自知自己惹不起周家,自己遣散了众小二,带着女儿离开了长洲县。

    白羽却不知,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罢了。另一个人原因,是包掌柜的羞愧。因为自家的事,无端牵连了一个少年入狱,而自己却连前往牢狱之中看望少年都办不到,很无奈,也很惭愧。

    别人帮了自己,自己连感谢都没法说出口,包掌柜过了大半辈子,经历了许多事,自认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可是在那件事上,用觉得对不住那少年。

    他却不知,那个少年,此刻正在他酒楼门口,只是他也不在酒楼中了。

    白羽再次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今日,他要好好逛逛长洲县城。

    顺着街道走,与无数人擦肩而过,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心里别有一番滋味。看见走卖吆喝的小贩以及街道两旁的楼宇,白羽心里暗自思忖,自己何时才能用一份稳定的经济收入和遮风避雨的住所。

    目前在菜园,那以后呢?

    他的要求不高,虽是穿越者,但他不奢求大富大贵,不期盼建功立业,之书平平安安地度日罢了。

    继续走,视野内出现了一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只见那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孤孤单单地蹲在路边,旁边有一根干竹竿,是他走路用的,面前是一个缺了口的破碗。他低着头。

    白羽好奇的不是他的模样打扮,而是他的碗里,竟然一个铜钱都没有。如果只是因为这个,自然不会惹白羽注意,毕竟乞讨这活,是要看天时地利人和的。有时运气好、占据位置便能讨到。可是这个地方,不止是这一个乞丐。相比其他的几个,这个乞丐就是相当的可怜了。别人的碗里或多或少有些,而他的,一个子都没有。

    同是乞丐,怎么区别这么大呢?

    来到乞丐的面前,白羽从怀里摸了摸,掏出了几个铜钱,放手掌里用大拇指揉了揉,看了又看,貌似这铜钱是他的亲戚一般。

    这几个铜钱都是他在菜园的工钱,如今,却要将它们做慈善,给需要帮助的人。

    没过一会,他将几个铜钱直接放进了乞丐面前的碗里。铜钱与碗相碰,碰出了声音。

    乞丐闻声,心觉好奇,因为自己来这块区域乞讨,基本都是空手而归的,如今,是哪个大爷发了善心呢?他要好好看看是谁?抬头一看,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当即,弃碗而逃。

    他的动静大,旁边的行人纷纷将目光投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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