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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前世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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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溺水的原因,身体仍然十分疲倦。王晓华又躺回东屋小炕上,等着有人来开门。

    这一静下来不要紧,忽然感到头上痒的难受,并且还有爬动的感觉。

    王晓华双手抱头抓了抓,抖了抖头发,竟然从里面掉出一个黑芝麻粒儿大小的小虫子,而且还会爬。

    虱子!

    王晓华震惊地张大了嘴巴。

    对虱子她不陌生,小时候生过,头发里身上都有。记得母亲经常用热水给自己洗头,用滚开的水烫衣服。没想到刚一重生过来就见到了,这让王晓华大感意外。

    没办法,什么样的条件也得接收!谁让自己是个重生者呢?而且还重生到一个傻子身上,一开始肯定要吃一番苦头不是。

    这么一想,王晓华心里坦然了,抓着痒痒在炕上恢复体力。

    天完全黑上来以后,屋门开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后,堂屋里有了亮光。端着煤油灯进来的,依然是中午把自己抱回家来的那个瘸腿中年男人。

    “起来吃饭!”

    中年瘸腿男人把灯放在窗台上,在大炕上放上一张小吃饭桌,没好气地对王晓华喊道。

    “吃饭?”

    王晓华纳闷:难道这是个闲院儿,饭是在别处做的?

    王晓华爬起来,见小饭桌上摆着一碗玉米面粥,一个白面馒头,一小碗儿炒豆角。——饭食不赖!

    不知道这具小身体姓什么叫什么,也不知重生在什么年代,更不知这具小身体与这个中年瘸腿男人是什么关系。王晓华只好继续装哑装傻,瞪着惊恐的眼睛望了望中年瘸男人,又望望桌子上的饭菜。

    “吃吧,吃了再接着睡。老子倒了八辈子血霉,侍候起你来了!”中年瘸男人恶狠狠地说。

    此时一无所知,不是斗气的时候。王晓华赶紧靠近小饭桌,把那一碗玉米面粥喝了。

    一来肚子有些空,二来中午那个大夫的话还记得:晚上喝碗流食,明天就完全好了!

    见王晓华撂下饭碗,中年瘸男人问也没问,把干粮和炒菜收到一边,撤下了小饭桌。拿过烟笸箩抽起旱烟来,屋里立时弥漫起一股呛人的烟草味儿。

    “回来了,二耕。”

    庭院里响起一个老女人的声音。话随人到,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太太来到屋里,身后还跟着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

    “三婶儿,过来啦!”中年瘸腿男人嘴里叼着烟袋嘴儿,从大炕沿上站起来应道。

    一老一少坐在了小炕炕沿上,小姑娘直拿眼睛瞅炕里坐着的王晓华。

    王晓华忽然眼前一亮:这个小姑娘很面熟,好像自己前世一块儿玩儿大的小伙伴儿王秀春。

    由小姑娘又联想起了老太太:这个老太太是王秀春的奶奶,家里是富农成分,老伴儿王占林在土改运动中被斗身亡。

    她本人姓李,人称王李氏,也在四清运动中倒在批斗大会上,从此一病不起,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前世的王秀春与自己同岁,看她的年龄,自己重生到了上个世纪的五十年代末期。

    可这具小身体和这个中年瘸腿男人,怎么一点儿印象也没有呢?

    王李氏扭头望了望王晓华,对中年瘸腿男人说:“下午就来过,门锁着,屋里没动静,晚饭又没见她去食堂吃,怪不放心的。我过来看看有事没有?”

    “没事。这不,喝了一碗粥。傻人命硬,死不了。”中年瘸腿男人没好气地说。

    “别这样说,好歹是条性命儿。这孩子也真够大命的,光捞就捞了多半个小时,愣控过来了。”老太太说着摸了摸王晓华的额头:“一点儿也不热,这孩子体格真壮。”

    “真不如死了好。”中年瘸腿男人磕了磕烟袋锅,又装上一烟锅旱烟,点燃了,抽了两口说:“傻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九岁了不识一个数,养着这个有什么用?”

    “咳!”王李氏叹了口气:“跟着她娘投奔了来,就是这家里的人了。她娘是为这个家生孩子没的,看在她娘的份上,把她拉大,然后给她找个婆家,也算对得住她娘了。”

    瘸腿男人:“大了还不知找到找不到婆家哩?”

    “小女孩儿,好找。找个年龄大的,家里穷的。有寻不上媳妇的不嫌。你赶老了,也有个端茶送水的人。”

    “咳,难以说。我先受累是真。”

    “现在吃食堂,不个人做饭,好得多。我成分不好,要是好,来回吃饭领着她也不费劲儿。因为这个成分,我不敢,怕你受连累。”

    “三婶儿,别说了,我听你的。她娘带着她投奔了我,我怎么样也不能推给别人。我也想过了,养着她吧,反正吃队上的,我白搭点儿工夫,来回领领她。”

    “那好,你歇着。你顾不过来的时候,给我说一声儿,小小不严地帮帮你,我想还行。”

    王李氏说完,理也没理炕上的王晓华,领着王秀春走了。

    从二人的对话中,王晓华知道了这具小身体不但是个傻子,还是一个拖油瓶。她的生母带着她嫁过来以后,生孩子难产死了。这个瘸腿中年男人是她的继父。

    怎么对他一点儿印象也没有呢?

    王晓华赶紧搜索了一下自己前世的记忆。

    哇嗬,想起来了,少儿时确实有过一个一闪而过的小傻妮儿,也有过一个男性瘸子。

    这个男性瘸子在前世与王晓华是一个生产小队,姓王,名叫长耕,由于兄弟间排行第二,腿又瘸,人们送外号二瘸子。

    二瘸子人性差的不要不要滴。好逸恶劳不说,还光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据说,他的腿就是在年轻时偷东西被人发现,让人们给打折的。

    四十岁上,连哄带骗,把邻村的一个脑子有毛病的小寡妇弄家来成了亲。那小寡妇带来一个七、八岁的傻女儿,傻得话都说不清。具体名字忘了,只知道人们叫她傻梅。

    傻梅的母亲嫁过来一年多,难产死了。随后不久,傻梅也掉到坑塘里淹死了。

    有传言说是二瘸子嫌拖累把她扔水里的。不过没人站出来指证,傻梅又没有一个亲人,扒个坑埋了也就算了